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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区消防救援站营房改造重建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丽江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古城区消防救援站营房改造重建项目 竞 正文内容

古城区消防救援站营房改造重建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招标人 丽江市古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古城区消防救援站营房改造重建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云盛招字2023-054
项目名称:古城区消防救援站营房改造重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大写:叁佰肆拾壹万壹仟贰佰捌拾陆元柒角柒分,小写:¥3411286.77元
最高限价:大写:叁佰肆拾壹万壹仟贰佰捌拾陆元柒角柒分,小写:¥3411286.77元
采购需求:拆除原有建筑面积840平方米,在原址建局部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839.82平方米,同时,建设与本建筑相配套的给排水、供配电、装修等附属工程。建安工程费约341.1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地点:丽江市古城区大研街道光义街光碧巷60号
工期:185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云南省现行的建筑工程各专业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等, 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财务状况报告:1)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四表一注”不得缺少任何一项,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
2)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序号 1)、2)、3)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年01月至今期间的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注:成立未满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年01月至今期间的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注:成立未满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缴款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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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是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
3.3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2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
3.4信誉要求: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供应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供应商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3.5其他要求: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供应商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丽江市
方式:
①电子邮件获取:供应商将文件费汇款至指定账户后,发送邮件至邮箱获取谈判文件(word版)及其它资料(若有),代理机构对电子邮件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提供纸质谈判文件及其他资料(邮件主题应采用固定格式及内容如下:“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应附报名费缴费/转款凭证、联系人及电话)
②现场获取: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丽江市现场获取。
售价(元):6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市
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和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
其他:
1、本项目不接受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供应商参与。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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