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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锦州市第十二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2-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锦州招标

关 键 词:辽宁

辽宁省(锦州市第十二中学食堂食材配送 正文内容

辽宁省(锦州市第十二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LNKL-stsc2023120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
一、招标条件
本锦州市第十二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10万元,
招标人为锦州市第十二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锦州市第十二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包:米、食用油、面粉配送:(002)二标包:蔬菜类及蛋类配送:(003)三标包:水产类配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标包:米、食用油、面粉配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 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为生产厂商,应具备《食 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002二标包:蔬菜类及蛋类配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 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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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三标包:水产类配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本 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为生产厂商,
应具备《食 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11日08时00分到2023年12月18日17时00分
售价:500元/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4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4日14时00分
七、其他
1、预算金额:210万元
最高限价:0.00万元
2、采购需求:锦州市第十二中学食堂食材(米、食用油、面粉、蔬菜、水产、蛋类)配送 服务。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服务期限一年。在采购需求与上一次采购相比未发生本质变化,
市 场行情未发生较大变化的前提下视供应商的服务情况可续签。 
4、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其他补充事宜
最高限价:折扣率1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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