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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2-1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罗平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二期)E 正文内容

罗平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招标


招标项目名称:罗平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b30c9a87-da4e-4946-bd8b-a9286b61127a
资金来源:国资70.0%自筹30.0%贷款%外资%b30c9a87-da4e-4946-bd8b-a9286b61127a
建设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30764.3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30689.41万元。b30c9a87-da4e-4946-bd8b-a9286b61127a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标段名称:罗平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12-19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1-0409:00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30764.35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内容为智慧交通设施及平台建设、智慧城管、指挥中心二期、智慧消防、智慧文旅、智慧水务、智慧城市城镇分控中心等。项目估算总投资30764.3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30689.41万元。(1)智慧交通前端配套设施及智慧交通后端平台建设7603.13万元。主要对罗平县的54个交通路口进行优化设计,54个交通路口标志、标牌、交通信号灯、电警、卡口等电子的新建,54个路口配套中央隔离栏、机非隔离栏、人非隔离栏的安装,整个县城的道路标线的清洗及施画。对交通的后端基础平台、应用平台、数据治理平台、运维平台、指挥调度平台、资源共享平台、数字孪生平台的搭建。(2)指挥中心二期800.00万元。指挥中心二期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期网格化延续、一期创文指挥调度平台延续、AI人工智能集成并自动分类归集、一期数据治理加强融合数据接入、民生应用系统补充、数据中心密评。整合语音、视频监控/会议、指挥调度、集群对讲、GIS地图、3D实景、执法、应急预案等内容,建立集多种技术、多种功能、多种职能于一体的现代化、网络化、可视化的应急处置体系。(3)智慧城管2367.5万元。为满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对城市各网格点的治理,在罗平县重点区域布设198台视频摄像机及其配套音柱、配备100套执法终端、2台无人机、2台挪车机器人以方便执法人员现场正规执法。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后台建设一个机房,用于搭载智慧城管应用平台、及后端应用设施。(4)智慧消防6934.59万元。建设智慧消防指挥调度中心一项;建设消防宣传科普学习中心一项;建设智慧消防火灾预防平台一项;建设智慧消防火灾预警平台一项;建设智慧消防火灾处置平台一项。(5)智慧文旅5769.39万元。建设智慧景区综合管理平台一项;智慧景区建设6套;智慧服务一项;智慧全域旅游平台一项;城市公园无线网络覆盖系统一项;建设智慧景区监控点位共6套;视频综合平台6套;建设景区WiFi点位覆盖6套;建设智慧景区广播平台6套,建设智慧景区广播系统6套;建设智慧景区分控中心6套。(6)智慧水务4417.33万元。建设智慧水务指挥中心一项;智慧水务应用及管理平台一项;智慧水务能力平台一项;智慧水务可视化调度平台一项;水库安全检测站监测25套;水库雨水情监测站监测25套;河道水文站监测8套;水源地水质监测站监测25套;水厂水质监测站监测16套;水厂末梢水质监测站100监测套;水厂出水流量监测站监测16套。(7)智慧城市城镇分控中心2797.48万元。建设分指挥中心机房13套;高清显示系统13套、音频系统13套、分指挥中心装修13处;分指挥中心通信系统13套;智慧城镇智慧化业务平台13套。通过各领域的智能模块建设,保证整个智慧城市有充足的基础资源和元数据支撑。服务于后期的智慧城市指挥中心大数据的调取、应用及可视化调度。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须包括设计、施工、采购、运行维护),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②牵头人须是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③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4家(含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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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1.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为高级工程师职称(如: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相关专业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待建项目责任承诺书。3.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如:计算机、电子、通信、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电气等相关专业职称)中级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
业绩要求:企业类似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一个智能化系统类设计业绩;(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2)施工类似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智能化系统施工业绩;(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并附全国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或全国各级建筑市场监督平台中标公示查询截图)、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出具的竣工证明材料等。)(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业绩可由联合体共同提供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注:招标发布前一年内新成立的公司可不作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企业成立时间不满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一个智能化系统类设计业绩;(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2)施工类似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智能化系统施工业绩;(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并附全国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或全国各级建筑市场监督平台中标公示查询截图)、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出具的竣工证明材料等。)(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业绩可由联合体共同提供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注:招标发布前一年内新成立的公司可不作企业类似业绩要求。3.5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为高级工程师职称(如: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相关专业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3.6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待建项目责任承诺书。3.7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如:计算机、电子、通信、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电气等相关专业职称)中级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3.8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正受到停止或限制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投标人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站中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提供上述对应的查询截图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9其他要求:(1)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年检合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提供)(2)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须包括设计、施工、采购、运行维护),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②牵头人须是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③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4家(含4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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