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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项目(四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3-12-1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拟在建项目

所在地区:合肥招标

关 键 词:电网

利辛县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项目(四期) 正文内容

利辛县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项目(四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利辛县城乡电网新能源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毫州市,利辛县
一、招标条件
本利辛县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项目(四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1200.448万元,招标人为利辛县城乡电网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利用利辛县全县境内368所学校及345个村委会的闲置屋顶。新增光伏电站总容量278.00112兆瓦,共计713户,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光伏组件、逆变器、配电箱、配套辅材及电线电缆等。总投资约121200.44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利辛县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项目(四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利辛县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项目(四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设计施工的能力。
1.2设计单位资格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 。
1.3施工总承包单位资格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个,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
1.4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1.5企业信用
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仅对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查询,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查询为准,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仅对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情形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如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上述情形。遇系统故障,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1.6其他: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
2.1须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自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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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提供│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 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
4.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4.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40号)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如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提供的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2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4.3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4.4其他:/ 。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文件中必须包含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指定牵头单位;
(2)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三名成员,仅接受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投标文件递交、异议、投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文件签署等);
(4)合同签订前联合体成员变更或解体或有成员退出的,视为联合体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联合体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总承包负责人代表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按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放入投标文件中。
(7)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无效。
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1个标段投标。/ 。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3日15时00分到2024年01月0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邮箱发送(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投标人营业资质、资质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需为联合体单位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3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3日09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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