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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抽水蓄能电站投资控股人招标优选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2-1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和平区招标

关 键 词:天津

天津市抽水蓄能电站投资控股人招标优选 正文内容

天津市抽水蓄能电站投资控股人招标优选招标
(招标编号:YTZB2023GN36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抽水蓄能电站投资控股人招标优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蓟州龙潭沟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1800MW,蓟州西大峪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1000MW,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蓟州龙潭沟抽水蓄能电站;(002)蓟州西大峪抽水蓄能电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蓟州龙潭沟抽水蓄能电站)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投标人(含集团公司)具备开展前期工作、投资建设、运营维护 、电网接入及发电等相关能力(营业执照范围中含有发电主营业务,投标人或 其控股子公司具有电力业务许可证)并有能力承担本抽水蓄能项目建设所需的 所有费用。
3.业绩要求:投标人(含集团公司)具有大型水电项目(50万千瓦及以上)或 抽水蓄能电站项目(30万千瓦及以上)投资(建设、运营)类似业绩(2013年1 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财务要求: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小于
20亿元,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 或不良投资项目。
5.税收和社保缴纳情况: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1月至招标发布日期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缴纳凭证。
6.进度要求:投标人若能中标,应立即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且自中标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内完成对应标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具备项目核准条件。
7.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同 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优选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2)本次优选服务单位为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投标人需将加盖公章的参加 投标确认函发送至总院邮箱liuna@creei.cn。
(3)一个集团公司只能有一个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同一个集团公司其他任意 控股子企业不应以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次投标。
(4)投标人以集团子公司参与投标,应取得并提供其上级总公司(集团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支持性文件。
(5)投标代理人具备有效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 参加现场投标,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被 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002蓟州西大峪抽水蓄能电站)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001蓟州龙潭沟抽水蓄能电站)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13日09时00分到2023年12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具体要求详见公告第七部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9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要求:
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采取网上报名领取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文件费汇款:报名单位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使用对公账户 ),汇至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 号。
(2)报名邮件发送:文件费汇款完成后,请将如下报名资料及信息(所有资料 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单 截图、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人邮箱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投标人名称+YTZB2023GN361+标段号报名信息。
注:请各报名单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以招标代理机构邮 箱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节点作为最终报名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8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3、报名后如放弃投标,请将《弃标函》送达我司,未及时递交《弃标函》所产 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弃标函》格式自拟。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拟对蓟州龙潭沟和西大峪两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控股人进行招标优选 ,投资控股人与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通过股权合 作方式成立项目公司,能源集团股权占比40%,投资控股人股权占比60%,各标 段拟建抽水蓄能电站资产所有权分别为对应标段项目公司所有。
(三)项目要求
1、投资控股人须在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与能源集团签订合作协议,在此基础上 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开发协议。
2、投资控股人与能源集团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亿元。
3、未经招标人许可,投资控股人不得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
4、为保障工作的延续性,投资控股人需采纳招标人委托开展的天津市抽水蓄能 选点、纳规等前期工作成果,保证能源集团已签署的项目合同履约。
5、招标优选工作服务费由中标单位负责,并于中标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费用支付。
6、投资控股人负责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手续、衔接电网接入、项目投 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等工作,并承担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建设及运营维护 的所有费用。招标人将协助投资控股人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报备手续。
7、投资控股人须按照抽水蓄能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开展前期工作,争取早日核准 开工。
8、如发生非投资控股人产生的相关审批问题导致项目进度滞后情况,投资控股 人应及时向招标人报送情况说明材料和解决方案建议。如投资控股人在承诺时 间内不能完成项目核准、建设等任务,招标人有权变更投资主体,并对投资控 股人作出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履约保证金、列入“黑名单”等处罚。
9、开发经营期:以全部机组并网发电后开始计算,开发经营期40年(不含建设期,可延期)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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