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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一批(1至13标段)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2-1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精选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医疗

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一批( 正文内容

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一批(1至13标段)招标
 招标人 长春润德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TY-20231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一批(1至13标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春润德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台)

招标范围

最高投标限价

中标人数量

ZTY-2023100(1)

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一批(1标段)

3

3.0T MR(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1477.50万元/台

3

ZTY-2023100(2)

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一批(2标段)

2

1.5T MR(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512.20万元/台

2

ZTY-2023100(3)

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一批(3标段)

2

256排及以上高端CT(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1477.50万元/台

2

ZTY-2023100(4)

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一批(4标段)

2

DSA双C大平板机(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1132.75万元/台

2

ZTY-2023100(5)

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一批(5标段)

1

SPET-CT(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935.75万元/台

1

ZTY-2023100(6)

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一批(6标段)

1

PET-CT(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1970.00万元/台

1

ZTY-2023100(7)

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一批(7标段)

1

直线加速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610.25万元/台

1

1

后装机(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443.25万元/台

ZTY-2023100(8)

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一批(8标段)

2

DSA小平板专用机(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620.55万元/台

1

ZTY-2023100(9)

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一批(9标段)

1

DSA单C大平板机(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541.75万元/台

1

ZTY-2023100(10)

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一批(10标段)

1

大口径CT定位(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492.50万元/台

1

ZTY-2023100(11)

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一批(11标段)

3

立卧一体DR(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147.75万元/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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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Y-2023100(12)

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一批(12标段)

1

ERCP专用X线成像系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197.00万元/台

1

ZTY-2023100(13)

长春吉润净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一批(13标段)

3

C型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147.75万元/台

1

注:1至4标段中标原则:每家供货数量为1台。

2.2供货地点:长春净月高新区新城大街与飞虹路交汇处。

2.3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供货期限)。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投标人及产品须有合法的市场准入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具有所投产品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运营状况良好。

3.2产品代理商投标,必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或同等效力证明;产品经销商投标,必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代理商的有效授权或同等效力证明及该代理商对投标经销商的有效授权;

3.3境内投标人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境内产品制造商另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注:①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设备,投标人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投标人无需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证件,但须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

3.4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原厂生产,非OEM产品,并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注: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投标人无需提供该证件。

3.5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于2023年出具)。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允许对上述13个标段进行投标,允许兼投兼中。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③被授权人身份证;

④境内投标人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境内产品制造商另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⑤代理商投标另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或同等效力证明;经销商投标另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代理商的有效授权或同等效力证明及该代理商对投标经销商的有效授权。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 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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