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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包2废油处置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2-1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所在地区:济南招标

关 键 词:石油

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 正文内容

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包2废油处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度固体废物处置框架招标-包2废油处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154.40万元(不含税);招标人为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次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是: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1招标名称: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度固体废物处置框架招标-包2废油处置
1.2招标编号:GCZ
2.1项目情况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石化、石油工程公司、胜利石油工程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统筹对胜利石油工程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处置实施招标。
符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国石化危险废物清单(2021年版)》要求的,各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矿物油等。包括但不限于:废油(代码900-214-08、900-220-08、900-217-08、900-249-08)等。
需依法处置,由投标人提供接收和运输服务,并在投标人合法场所实施达标治理及后期处置。
明细表

序号
标的物
分类明细
单位
预计数量
概算单价(元/吨,不含税)
概算金额
(元,不含税)
最低限价单价(元/吨,不含税)
最低限价总价(元、不含税)

1
固体废物处置-包2-废油处置
废油(代码900-214-08、900-220-08、900-217-08、900-249-08)

400
3860

3860


合计(元,不含税)


说明:投标人经营资质必须包含900-214-08、900-220-08、900-217-08、900-249-08类危险废物代码。
2.2标的物:废油处置。
2.3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胜利东部油区(山东省境内)。
三、资格要求
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度固体废物处置框架招标-包2废油处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提供复印件证明。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当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未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4、投标人近三年内(成立不足3年的按成立以来)没有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环境事件,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GB/T19001或等同)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或等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或等同)证书复印件。
6、投标人具有政府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许可证(或生态环境部门批复准予经营的文件),经营范围含900-214-08、900-220-08、900-217-08、900-249-08类危险废物代码,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或“收集、贮存、利用”。提供许可证或批复准予经营的文件复印件。
7、投标人已在生态环境部门注册备案,可使用山东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8、投标人需提供自有危废运输车辆有效期内的行驶证、驾驶员资格证、押运员资格证的复印件;或者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运输合同、运输单位有效期内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证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行驶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资格证、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资格证的复印件。
9、投标人书面承诺废油产生量(总量)3吨及以上即可接收、运输、处置,不能以数量少等原因拒收、拒载或要求另行增加费用。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0、投标人不得存在因发生环境违法行为,导致地方环保部门行政处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处罚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11、制定环境保护、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投标人须提供应急预案及演练报告复印件)。
12、投标人书面承诺废油处置后残余物不采用填埋式。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1)投标商应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政府环保部门准予进行危险废物经营处置的批复文件;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或“收集、贮存、利用”。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或“收集、贮存”的企业不能参加投标。
(2)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人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经营资质必须包含900-214-08、900-220-08、900-217-08、900-249-08类危险废物代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12月17日17:00:00至2023年12月22日17:00:00(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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