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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三阳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扬州市江都区三阳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 正文内容
扬州市江都区三阳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根据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苏水农函[2023]28号)文件要求,拟开展扬州市江都区三阳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级以上投资和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扬州市江都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扬州市江都区三阳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境内。
2.2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以及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提出的“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的有关部署,补齐大中型灌区灌排工程基础设施短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快水利现代化建设、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利部组织开展全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立项建议报告编制工作。
扬州市江都区三阳河灌区是江苏省重要粮食产地,已纳入《全国中型灌区名录》。三阳河灌区成立于1976年,位于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中北部,三阳河以东,新丁泰河以北,野田河以西,北与高邮接壤的地区,涉及丁沟、樊川、小纪、武坚镇。灌区总面积172.53Km2,由于三阳河灌区地处里下河圩区,地势平坦低洼,易涝易渍,靠堤防和闸、站防洪排涝,保证圩内正常的生产生活,一般没有常年自流排灌的条件,普遍采用机电排灌站进行提排、提灌。灌区经过多年节水改造,已经基本形成完整、独立的防洪、除涝、灌排格局,为灌区农业生产以及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水利工程设施在抗御特大洪涝和特大干旱中挥了显著作用,建设成效显著。目前灌区仍面临着骨干渠道建设标准低、部分灌排泵站老化失修、灌溉水利用率不高、等一系列问题,无法满足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扬州市江都区三阳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主要对灌区内渠(河)道进行整治、配套建筑物改造等,改善灌区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灌排标准,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高效节水水平。项目匡算总投资约为1.98亿元。
2.3招标范围:本次扬州市江都区三阳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作为一个标段实施(合同编号:SYHGQ-2023-KS),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建议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期间的变更)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设计文件的报批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报告、图纸、概(估)算等各阶段勘察、测量、设计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2.4勘察设计周期
本工程勘察设计周期共60个日历天(不含后续服务期)。
1、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15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建议报告)初稿报主管部门预审;
2、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建议报告)设计预审后5日内,提供修改后的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建议报告)设计文件报批稿上报审批部门;
3、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建议报告)文件批复后1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文件初稿报主管部门预审;
4、初步设计(实施方案)预审后5日内,提供修改后的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文件报批稿上报审批部门;
5、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文件批复后5日内提供招标设计文件和图纸,招标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
6、招标图设计提交后20日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7、勘探、测量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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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投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数量应根据审查及建设需要提供,同时提交一套相应的不可更改的最终版设计文件电子文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
a.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一项即可):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河道整治及灌溉排涝)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勘察资质(满足下列一项即可):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两项专业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项目概算8000万元或以上类似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产生。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5)技术负责人要求:/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7)勘察负责人要求:/
(8)勘察设备要求:/
(9)其他要求:
①近5年投标人企业(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在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②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且只能包括一家设计单位、一家勘察单位;本项目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勘察资质和能力,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在同一张授权委托书上联合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须上传电子版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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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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