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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机场项目-机场工程-货运区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2-1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拟在建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厦门新机场项目-机场工程-货运区工程 正文内容

厦门新机场项目-机场工程-货运区工程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2.1.2建设规模:厦门新机场项目-机场工程-货运区工程主要内容包括货运站(含2#二级设施、地下室)、综合办公楼、附属配套用房(含熏蒸室、特运品库、充电间、车辆保养及维修车间、3#二级设施、海关卡口、门卫等)、海关查验中心(含海关办公)、1#二级设施(含快跨监管中心、邮件处理中心)、货运区设备以及室外停车场等,总建筑面积约17.72万㎡,建安投资约10亿元。规模如下:
①货运站(含2#二级设施、地下室),建筑面积约8.98万㎡;
②海关查验中心(含海关办公)、1#二级设施(含快跨监管中心、邮件处理中心),建筑面积约6.42万㎡;
③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约1.76万㎡;
④配套附属用房:熏蒸室、特运品库、充电间、车辆保养及维修车间、3#二级设施、海关卡口、门卫等,建筑面积约0.56万㎡;
⑤其他:货运区设备(不含工艺设备)以及室外停车场等。
以上工程概况仅为简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
2.1.3最高投标报价限价,招标人按以下第(2)项方式发布:
(2)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发布。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在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中发布。
2.1.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762日历天,定额工期914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①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开工后第210个日历日内完成;②主体结构工程(不含附属用房):开工后第460个日历日内完成;③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后第580个日历日内完成;④建设完成:开工后第671个日历日内完成;⑤竣工验收:开工后第762个日历日内完成。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达开工令时间为准,其中第②和④项节点作为里程碑节点工期。
2.1.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工程质量合格,力争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工程质量评价活动评审,施工质量评价结果为优良等级。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2.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2.2.3招标范围:包括货运站(含2#二级设施、地下室)、综合办公楼、附属配套用房(含熏蒸室、特运品库、充电间、车辆保养及维修车间、3#二级设施、海关卡口、门卫等)、海关查验中心(含海关办公)、1#二级设施(含快跨监管中心、邮件处理中心)、货运区设备以及室外停车场等。具体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
2.2.4招标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其中,本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2.5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2023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的信用等级为施工总承包A级级别。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以上(含本数)的工业建筑工程,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5联合体投标
3.5.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2项所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3项所要求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包括信用等级和综合得分)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5项第2条所要求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5.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除3.5.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2009:00:00至2024-01-1010:15: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010:15: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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