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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双河口至观音河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服务费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2-2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公路

汉阴县双河口至观音河公路改建工程施工 正文内容

汉阴县双河口至观音河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服务费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ZFCG-汉阴县-2023-023
项目名称:汉阴县双河口至观音河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服务费项目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2,160,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阴县双河口至观音河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服务费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160,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60,2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工程设计服务汉阴县双河口至观音河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服务费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2,160,200.002,160,2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汉阴县双河口至观音河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服务费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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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国统字〔2019〕6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划分;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汉阴县双河口至观音河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服务费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法有效(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最近3个月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已缴纳的近三个月的有效缴税凭证(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至少提供一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已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信用中国查询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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