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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低运量轨道交通T3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勘察及设计项目招标
郑州市低运量轨道交通T3线一期工程可 正文内容
郑州市低运量轨道交通T3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勘察及设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郑州市低运量轨道交通T3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勘察及设计项目,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无,招标人为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郑州市低运量轨道交通近期建设T3线一期工程,本线路位于郑州市高新区及中原区,线路北起于高新区莲花街,主要沿创新大道、枫香街、紫竹路、梧桐街、雪松路高架敷设,终点位于中原区郑州一中西侧,线路全长约16km,设车辆段一座。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1)工可:本工程可行性研究主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客流、环评(含跟踪评价)、节能、社稳分析及评估、穿越河道防洪评价、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安全预评价、地形图(1:1000)、管线调查、构筑物调查、可研勘察、用地预审、选址论证、地震安评、涉铁专题、水土保持、外电源接入、文物专题、资金平衡、气候可行性、其他属于工可阶段有关内容),并取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复。
(2)初步勘察:本工程全线范围内的初步勘察等。
(3)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本工程所有车站、区间、车辆段的土建设计及系统设计;与既有轨道交通线路的衔接改造方案;初步设计安全风险评估;各类初步阶段的专项设计(1行车组织与运营;2线路;3限界;4轨道;5车辆;6地质;7工筹;8概算;9环保;10节能;11劳安卫;12穿越铁路、既有地铁线路、西气东输、水利工程、油气管线、建构筑物、市政高架桥梁等工程专题报告、安全评估(含第三方评估,如需);13防洪内涝评价;14初步设计风险源专项设计;15外电源接入;16地形图修测(1:500);17车站管线迁改方案;18全线交通疏解总体方案;19高架站外立面、景观绿化、高架桥梁景观方案;20调度中心改建方案(如有);21无线扫频;22换乘功能模拟分析;23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24管线调查及建构筑物调查;25抗风、抗震;26其他属于初步设计阶段有关内容)。
2.4计划服务周期
总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初期运营或通过竣工验收后(以发生时间较早者为准)370日历天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有效企业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3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独立投标人业绩定义:
(1)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签订时间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以下项目业绩之一:
1)经招标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服务;
2)经招标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总承包或设计总体总包服务,及经招标的单项签约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服务;以上设计服务及勘察服务不在同一个合同项下的,可以累加,但一个合同只能累加一次。
(2)本项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限于城市内的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磁浮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市域(郊)铁路系统、城际铁路系统、导轨式胶轮系统、有轨电车系统(下同)。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职务;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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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循联合体协议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对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成员组成作任何变更。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负责本项目招标范围内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4)联合体成员(非勘察部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负责本项目招标范围内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至多由一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方。
(5)联合体成员(勘察部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负责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及相关服务工作,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至多由一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方。
(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符合本招标第3.4款资格要求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正式员工;
(7)联合体各方均还须满足本招标第3.1、3.6-3.11款资格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定义:
(1)联合体牵头人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签订时间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经招标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总体总包服务或设计总承包服务或勘察设计服务。
(2)联合体成员(非勘察部分)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签订时间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经招标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服务,合同范围须至少包含土建、停车场、车辆段、供电、通信、信号、综合监控、FAS、AFC专业之一。
(3)联合体成员(勘察部分)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签订时间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经招标的单项签约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服务。
3.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度(2020年度-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7信用情况: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并提供相关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8投标人须提供《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9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3.10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内容应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格式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方不受此限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15日,下载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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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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