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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铁七局新建西十高铁XSZQ-3标段第三批自购物资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2-2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西安招标

关 键 词:西安

2023年中铁七局新建西十高铁XSZ 正文内容

2023年中铁七局新建西十高铁XSZQ-3标段第三批自购物资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西安至十堰铁路站前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铁集团、陕西省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DK8+561~DK263+043.23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1〕4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成铁路客运专线陕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十高铁陕西段XSZQ-3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减水剂、速凝剂、中空锚杆、粉煤灰、土工布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中铁七局新建西十高铁XSZQ-3标段。
2.2项目概况
新建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陕西段)站前工程XSZQ-3标段,起讫里程为DⅡK71+920~DⅡK93+573.51,标段总长20.26km。标段起于骆驼项隧道DⅡK71+920,线路由北向南布设,终点位于刘家河大桥桥头路基处。主要内容包含路基0.08公里/1段,桥梁0.38公里/1座,隧道20.01公里/2座。
2.3招标内容:包件划分详见招标附表1,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2.4招标方式:采用国内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3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粉煤灰包件除外);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条件,近三年指“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备资格条件:
1.减水剂、速凝剂、中空锚杆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注册资金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至少2份近三年由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满足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要求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至少2份近三年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相关工程用户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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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要求:生产商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粉煤灰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0万吨,能生产F类Ⅱ级粉煤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不接受二次加工的粉煤灰。生产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及铁路验收标准;须提供投标产品至少2份近三年由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满足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要求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至少2份近三年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相关工程用户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三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七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或“暂停投标资格”;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三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代理商需提供由电厂或其合法的粉煤灰生产经销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授权函由电厂出具的,代理商需提供电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原件;授权函由经销商出具的,代理商需同时提供合法经销商与电厂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且注明粉煤灰来源;投标产品不得为磨细粉煤灰或掺合磨细粉煤灰,必须使用电厂风选的原产粉煤灰,未经招标人同意,代理商不得更换代理的生产厂产品。生产商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土工布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年生产量50万平方米以上的生产能力;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注册资金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至少2份近三年由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满足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要求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至少2份近三年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相关工程用户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三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七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或“暂停投标资格”;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生产商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响应确认。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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