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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冷水滩区牛角坝镇杉树园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投融资创新)招标
永州市冷水滩区牛角坝镇杉树园村高标准 正文内容
永州市冷水滩区牛角坝镇杉树园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投融资创新)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州市冷水滩区牛角坝镇杉树园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投融资创新)(项目名称)已由永州市冷水滩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冷区发改投【2023】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州市冷水滩区牛角坝镇杉树园村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资金(53.06%)及项目业主自筹(46.94%)(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永州市冷水滩区牛角坝镇杉树园村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州市冷水滩区牛角坝镇杉树园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投融资创新)。
2.2建设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牛角坝镇杉树园村。
2.3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杉树园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土地面积1028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机土壤改良1028亩;灌水渠2985米;机耕路2495米等工程。工程预算277.3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次招标范围:永州市冷水滩区牛角坝镇杉树园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投融资创新)。工程预算277.3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规范,验收合格及以上标准。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招标项目)。
2.7其他要求:1、本项目按照《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工作方案》,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财政补助资金约1600元/亩
(以中央、省市实际到位标准为准)拨付需等项目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及出具结算财评报告后予以拨付,自筹资金也需等项目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及出
具结算财评报告后予以拨付。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需约定工程款拨付方式。
2、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须签订施工合同,未签订合同的,将依法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3、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期,按5000元/天处以违约金。
2.7关于安全责任险的规定:中标单位按照《关于加强全省农业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湘农发〔2023〕34号)文件要求:为承建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þ(A)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B)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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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þ(A)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5¨(B)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6þ(A)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6¨(B)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þ(A)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B)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8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注:施工单位须满足招标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联合体成员可以是施工单位或农业种养专业合作社或农业服务公司等。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9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其他:
3.10.1施工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10.2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外省水利建设市场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10.3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根据永州市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工程电子标全面推行网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本次招标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3年12月27日~2024年01月17日09:30时止(北京时间)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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