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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联合工房内部改造工程——新滤棒车间吊顶改造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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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工程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联 正文内容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联合工房内部改造工程——新滤棒车间吊顶改造工程招标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招标人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联合工房内部改造工程——新滤棒车间吊顶改造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LNFK(Z)2023-19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联合工房内部改造工程——新滤棒车间吊顶改造工程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3万元,招标人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联合工房内部的新滤棒车间吊顶进行改造,吊顶改造约1600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联合工房内部改造工程——新滤棒车间吊顶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联合工房内部改造工程——新滤棒车间吊顶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及在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被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资质要求: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及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三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9.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招标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10.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招标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12.不接受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黑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也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3.投标时应提供近三年无因违约、不恰当履约等引起的仲裁和诉讼不良记录的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14.投标时应提供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15.本项目不接受/接收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提供承诺书并盖单位公章)。
16.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并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1.属于中小企业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2.在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01月02日13时30分到 2024年01月09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1.携带资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代理人必须为本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2)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注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3)在有效期内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5)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和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7)投标回执(格式见附件2)。(8)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0)属于中小企业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2.时间:2024年01月02日13时30分到 2024年01月0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3.地点:(沈阳市)4.报名邮箱 5.递交资料:现场报名中所须携带资料原件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6.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7.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投标人直接到获取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3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
七、其他
1.项目名称: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联合工房内部改造工程——新滤棒车间吊顶改造工程
2.项目预算:123万元(含税)。
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完工。
4.建设地点:营口卷烟厂联合工房内(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20号)。
6.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采用邮寄送达的,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寄出至送达所需要的时间,邮寄方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投标人应自行核实邮件到达情况。由于物流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3)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加固,以防密封受到破损,如果发生破损、丢失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在邮寄封页不予写明投标人名称,防止投标信息泄露。
(4)邮寄地址:沈阳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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