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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国营长虹机械厂北厂区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1-0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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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广西

桂林市国营长虹机械厂北厂区建设项目设 正文内容

桂林市国营长虹机械厂北厂区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营长虹机械厂北厂区建设项目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369万元,招标人为国营长虹机械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营长虹机械厂北厂区建设项目规划新建厂房(3栋),建筑面积约1.47万平方米,改造厂房(14栋)建筑面积约3.84万平方米,相应的室外配套工程。厂房内安装悬挂行车的吊钩下净空高度不少于9米,厂房内部尽可能无柱或少主柱,确保厂房大空间,方便产品的转运。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营长虹机械厂北厂区建设项目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营长虹机械厂北厂区建设项目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有至少1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指所做的规划案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跨度≥35米的工业厂房,以设计合同为准,并已开始建设,完成厂房主体结构施工或通过竣工验收。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近三年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设计文件的质量、交付时间满足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主设计师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三年内至少有1个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业绩案例。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以近6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注册电气工程师;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注册暖通工程师;道路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注册造价工程师;以上主要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员工(以近6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3.7其他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28日09时00分到2024年01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01月05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以下资料:(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并明确委托权限、时间)。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9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9日10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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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ZJXJSZC2023-G3-010
建设地点:广西桂林市象山区相人山路56号
建设规模:国营长虹机械厂北厂区建设项目规划新建厂房(3栋),建筑面积约1.47万平方米,改造厂房(14栋)建筑面积约3.84万平方米,相应的室外配套工程。厂房内安装悬挂行车的吊钩下净空高度不少于9米,厂房内部尽可能无柱或少主柱,确保厂房大空间,方便产品的转运。
估算总投资:约17369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12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30天,初步设计含修改30天,施工图设计60天。
招标范围:概念性规划及方案设计招标、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有至少1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指所做的规划案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跨度≥35米的工业厂房,以设计合同为准,并已开始建设,完成厂房主体结构施工或通过竣工验收。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近三年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设计文件的质量、交付时间满足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主设计师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三年内至少有1个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业绩案例。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以近6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注册电气工程师;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注册暖通工程师;
道路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注册造价工程师;
以上主要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员工(以近6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3.7其他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01月05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并明确委托权限、时间)。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19日10时00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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