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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中心医院部分楼栋窗户加装金刚纱纱窗工程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0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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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工程

洛阳市中心医院部分楼栋窗户加装金刚纱 正文内容

洛阳市中心医院部分楼栋窗户加装金刚纱纱窗工程磋商公告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招标人 洛阳市中心医院
洛阳市中心医院部分楼栋窗户加装金刚纱纱窗工程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部分楼栋窗户加装金刚纱纱窗工程
1.2采购编号:ZZMC-2023-140号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390000.00元
1.5采购需求:本次涉及加装金刚纱纱窗的楼栋包括2#、3#、6#楼、门诊楼北区及南区楼栋,加装面积约2991.93㎡,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要求。
1.6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验收
1.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时间: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 1月10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洛阳市
3.3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3.4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4.1时间:2024年1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洛阳市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24年1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洛阳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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