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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界首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与检测项目一标段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1-0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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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界首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 正文内容

2024年界首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与检测项目一标段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界首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与检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界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审批【2022】77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界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标人为界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界首市
2.2建设规模:界首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界首市颍南污水处理厂扩建至1万吨/天;80千米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城区范围内约220千米雨水管网改造工程;合流制区域的小街巷、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智慧水务系统建设工程;中水回用工程;海孜坑调蓄池建设工程。
2.3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日内完成管网检测和勘察、测量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具体服务期限以签订合同后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为准。
2.4招标范围:①污水管网检测:招标范围包括城区168千米污水管道、57千米雨污合流管道、7千米回民沟污水箱涵的检测。通过管道CCTV视频检测,结合声纳检测等技术对污水管网现状进行检测与评估,并出具检测与评估报告、绘制污水管线现状图,提供管网数据库。负责管道及井室清淤、检测,排水溯源,雨污混接调查(含混接点水质、水量测定),水质水量检测,污水管网系统数字模型构建等工作,所有检测工作符合《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
②界首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包括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设计方案汇报、成果的审查、施工阶段设计跟踪服务、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内容以及在招标、施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技术配合服务等。
2.5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同时具有):
1)工程测量资质: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资质之一:
①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测量)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②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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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方式
3.2.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3.2.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3.2.3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投标人应当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在最终生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3.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3.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3.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3.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3.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3家。
3.4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
þ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3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25日09时0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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