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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轨道交通6号线电保温系统维保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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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轨道交通6号线电保温系统维保招标 正文内容
长春轨道交通6号线电保温系统维保招标
(招标编号:DFA-BF JL-DL-2023236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轨道交通6号线电保温系统维保项目(2024年-2027年)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市轨道交通6号线双丰站至长影世纪城站22座车站及吴家店车辆段的电保温设备设施维保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轨道交通6号线电保温系统维保项目(2024年-2027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轨道交通6号线电保温系统维保项目(2024年-2027年))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维修保养能力。
3.2项目经理: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五年(2019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五年(2019年至今)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至少一项类似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未出现连续亏损,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如今年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03日09时00分到2024年01月09日16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证明文件如下:(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1份(2)资质证书副本;(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效的证书(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法人授权书;(6)被授权人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5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5日09时00分
七、其他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FA-BF JL-DL-20232361
1.招标条件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轨道交通6号线电保温系统维保项目(2024年-2027年),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6号线电保温系统维保项目(2024年-2027年).
2.2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长春市轨道交通6号线双丰站至长影世纪城站22座车
站及吴家店车辆段的电保温设备设施维保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2.4服务期:2024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共计36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合同签
订日期为准。
2.5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维修保养能力。
3.2项目经理: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五年(2019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五年(2019年至今)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至少一项类似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未出现连续亏损,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如今年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3日至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证明文件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效的证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法人授权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5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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