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info.typeName}>>项目正文

光伏新材料研发中心及光伏组件制造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1-0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info.typeName}

所在地区:${info.provinceName}招标

关 键 词:光伏

光伏新材料研发中心及光伏组件制造工程 正文内容

光伏新材料研发中心及光伏组件制造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标段编号:J SGL 2024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伏新材料研发中心及光伏组件制造项目己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一道新材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

件, 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大浦路,南至盐池西路,西至项目边界,北至盐汇路;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160亩,总建筑面积12.8万平米,新建光伏结构新材料研发及镁铝合金智能制造基地。年产光伏组件边框15GW(12万吨)和新型光伏柔性支架5GW。

2.1.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28751.50万元,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80.00万元;

(2)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28571.50万元(含暂列金额人民币2000万,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含税);

注:投标人投标总限价、分项报价(设计、施工)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用必须按此金额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365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出具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设计成果必须经业主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采购必须经业主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光伏新材料研发中心及光伏组件制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包括场地土方回填、道路及场地固化、土建(含配套设备基础)、桩基、钢结构、电气、给排水等工程施工,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能力,或者具各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各安全生产条件,取

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3.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建造师的,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3)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己满且变更各案之日己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己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各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

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暑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

录等验收文件。

(4)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己超

过5年的。

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各其他要求:

3.4.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2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3.7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申请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己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2)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不接受退休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6月-2023年11月。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各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己注册(或各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己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建市规(2019)12号、连建发【2021】336号、连建发【2021】338号: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

所在地投标,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

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可参照招标文件格式).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可参照招标文件格式)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

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动态监管须为合格企业,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文件递交裁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8日止;

4.2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经办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

(5)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对不起,你当前尚未登录,只有登录才能查看内容

已经是会员:
加入正式会员您即享受以下服务:
1、第一时间获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招标公告、预告、中标结果及邀请招标等项目信息,更可一手掌握拟在建项目、VIP独家项目等优势项目资源
2、感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邮件订制服务、短信提醒服务、人工服务、专业项目筛选;
3、按钮广告、横幅广告、下拉广告等多重曝光精准宣传推广,全方位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形象。

招标信息简介

客户咨询:010-58977952 传 真:010-58977952 24小时电话:151010743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编:100039

备案号: 京ICP备12016795号-1 版权所有©2006-20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