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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省佳木斯江北经开区南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1-0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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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省佳木斯江北经开区南 正文内容

2024年黑龙江省佳木斯江北经开区南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佳木斯江北经开区南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佳郊发改工信【2023】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佳木斯市郊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江北经开区南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佳木斯江北经济开发区办公楼南侧建设区域。
2.3建设规模:1、建设园区内道路六条,计划路长9.5公里、宽8米,绿化带6米;2、建设排水管道,新修道路建设排水,管道总长12.5公里,污水提升泵站三座;3、园区给水工程,球墨铸铁管主线铺设7.8公里,支线5.4公里,供水泵房一座;4、园区电力铺设,输入线路110KV全长3公里,10KV10公里;5、整个园区进行集中供暖,对已建成园区1平方公里进行供暖。换热站六处,管道铺设7.2公里;6、建设标准厂房32000平方米。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完成为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委托要求,完成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工作内容:
2.6.1项目管理:项目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建管交接管理等;
2.6.2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测量等所包含的平面、竖向、地勘、物探、竣工复测、等相关工作内容;
2.6.3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及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本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4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6.5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最高招标限价818万元(其中项目管理:147万元,工程勘察:80万元,工程设计:282万元,造价咨询:110万元,工程监理:19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3.1.2工程勘察: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地理信息局核发的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1.3工程设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4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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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家数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投标的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项目全过程管理单位;
3.2.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3.2.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2.5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3.1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牵头方单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3.3.3工程勘察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3.4工程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3.5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3.3.6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以上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3年05月到2023年07月)及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项目负责人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其中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有关规定,分别配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监理现场管理人员并满足配备要求。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3年08月08日17时00分至2023年08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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