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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石油川中油气矿川中油气矿硫膏资源化利用服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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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石油川中油气矿川中油气 正文内容
2024年中国石油川中油气矿川中油气矿硫膏资源化利用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川中油气矿硫膏资源化利用服务已由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建设资金来自/,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川中油气矿硫膏资源化利用服务。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对川中油气矿(以下简称招标方)所属单位轻烃厂、磨溪开发项目部、遂宁采油气作业区、仪陇采油气作业区、南广采油气作业区及2024-2025年新井等在天然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硫膏进行装车、运输和资源化利用,且保证硫膏的装车、运输和资源化利用全过程依法合规。硫膏的主要成分为:水30%~45%、单质硫含量55%~70%。项目估算金额:900万元(两年,不含税)。
2.3招标范围:对招标方所属单位轻烃厂、磨溪开发项目部、遂宁采油气作业区、仪陇采油气作业区、南广采油气作业区等在天然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硫膏进行装车、运输和资源化利用,且保证硫膏的装车、运输和资源化利用全过程依法合规。
(1)硫膏装车:中标方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方派驾驶员、押运员及带GPS车辆到各所属单位指定拉运点进行硫膏装车至运输车,每次装车应提供车辆信息、驾驶员及押运员信息至招标方、运输车辆应安装防火罩,经招标方确认信息后,方可进行硫膏转运。装车过程中的吊装、人工等均由中标方负责,中标方在完成转运工作后7个工作日内返回完整的纸质转运联单。
(2)过磅:车辆过磅由中标方负责,每车装车重量应由招标方和中标方双方在装车结束后现场签字确认装车重量。每车装车重量=装车后过磅计重-装车前过磅计重,以吨为单位,精确至小数点后四位。过磅地点:在各所属单位指定拉运点就近寻找有地磅的点作为过磅地点。
(3)硫膏运输:中标方应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中的危险货物运输(4类)资质,或与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中的危险货物运输(4类)资质的第三方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每次运输应有驾驶员、押运员并且运输车辆自带完好可用的全球GPS定位功能。并开放招标方查看监控系统权限,中标方将硫膏运至资源化利用点后,应向招标方提供每车卸车照片,做到全过程控制和管理。运输过程中,中标方不得跨省运输且做好防渗措施。
(4)硫膏资源化利用:中标单位应在投标时提供资源化利用方案且在中标后严格执行资源化利用方案,做好进厂合规处理台账记录和过程记录照片,确保资源化利用全过程依法合规。
(5)其他要求:
①招标方不承诺具体工作量。
②以招标方所属单位和中标方双方签字确认的过磅重量据实结算。
③当中标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对招标方的硫膏处理量达到招标两年预估量16000吨时,中标方招标有效期自动中止且与招标方签订的合同自动中止。
④中标方应随时配合招标方对硫膏资源化利用全过程的实地核查。
⑤中标方在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初10个工作日内将已妥善资源化利用硫膏相关证明盖章、签字报招标方存档(包括硫膏资源化合规处理报表、妥善资源化利用的证明资料等),并作为招标方付款依据。若中标方未按约定时间接收、运输硫膏,或未按投标承诺机具装车,或未按约定时间完成资源化利用,或硫膏资源化利用未依法合规,或未提供签字、盖章的已妥善资源化利用硫膏的证明资料,招标方有权暂停付款且追究违约责任,待中标方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后再进行付款。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4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563.26元/吨,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5服务地点:轻烃厂硫膏拉运点位于:四川省高坪区老君街道长生桥村的南充1井、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大兴回族乡广裕村蓬深6井;磨溪开发项目部及遂宁采油气作业区拉运点位于: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龙凤镇彰宝塔村5社的遂51井;仪陇采油气作业区硫膏拉运点位于: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南广采油气作业区拉运点位于: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龙女镇花楼村2组的女88-1井。
2.6服务期限:招标有效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按季度付款。
2.7考核方法:分公司、油气矿承包商考核要求。
2.8质量标准:装车、运输及资源化利用的全过程均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及招标方相关要求。
2.9定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价过程及结果产生较大分歧时的处理原则与方法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得被确定为推荐中标人:
该投标人的评标价格超过该标段全体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格平均值40%(不含)以上的;
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低于该标段全体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平均值30%(不含)以上的。
(2)推荐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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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方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方,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方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方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方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方,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方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由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每家单位均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联合体须以牵头人名义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情。不允许硫膏处理分包,允许装车、运输分包,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资质要求:
①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硫酸等硫制品)。
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硫黄或硫酸等硫制品)。
③取得区县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的许可(同意使用硫膏作为原料进行生产,明确最大处理量≥1万吨/年)。
④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中的危险货物运输(4类)资质,或与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中的危险货物运输(4类)资质的第三方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
注:以上4项均提供证书资料的扫描件,若与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中的危险货物运输(4类)资质的第三方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要求第三方提供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中的危险货物运输(4类)资质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共同提供以上资质要求。
4.服务人员要求:须至少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1名HSE管理员、2名驾驶员、2名押运员,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化工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HSE管理员取得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驾驶员应具有机动车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以上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1年及以上硫黄或硫酸等硫制品生产的本单位工作经验,提供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③投标人须承诺上述人员在服务期间原则不允许更换(不可抗力除外),若人员确需更换须书面报招标方审查书面同意才可更换且更换人员资格要求不变,否则视为无效;
④须提供投标人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HSE管理员、驾驶员及押运员,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社保管理机构盖鲜章或在线查询打印的社保证明加盖网上查询专用章也可,社保证明文件出具的时间要求在招标发布日之后,开标日之前或者社保证明规定的有效期内)。
⑤驾驶员、押运员应提供健康体检证明。
⑥所有人员在本项目内均不允许兼岗。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调度资料员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若与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中的危险货物运输(4类)资质的第三方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则由第三方提供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中的危险货物运输(4类)资质,驾驶员、押运员为第三方提供人员资质及社保证明情况。
5.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硫黄或硫酸等硫制品的生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1.至少1份硫黄或硫酸等硫制品的销售合同、1份转运联单影印件;2.业绩时间以硫黄或硫酸等硫制品接受单位的接受时间为准,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生产对象、生产单位、接收单位等关键要素。
6.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7、信誉要求
7.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7.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7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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