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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电信2023年政企产数营销管控系统工程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1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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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电信2023年政企产数 正文内容

2024年中国电信2023年政企产数营销管控系统工程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2023年政企产数营销管控系统工程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ZJZB-2
2.2项目概况:本工程拟采购中国电信2023年政企产数营销管控系统工程所需的政企产数营销管控系统应用软件1套。
2.3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按照合同/订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2.4项目性质:软件开发类项目招标,资格预审。
2.5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

1BSS系统政企产数营销管控系统应用软件1套详见3.3.2关键技术指标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2.6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3.3.2条。
2.7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2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2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2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2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3.2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关键技术指标具体要求
系统架构按照中国电信L3上云标准(详见附件1)进行系统部署;使用中国电信集团PaaS平台组件清单内组件(详见附件2)。
系统运维能力具备系统和业务监控告警能力;具备运维流程可配置、界面化、自动化调度等自动化运维手段。
数据查询及展示能力具备数据分权分域查看;高频常用功能自定义;具备关键业务指标展示能力;支持报表下钻到省、市、县。
云中台支撑能力具备专家人员跨区域、跨省调度能力,支持指定调度和模糊调度。
营销洞察及支撑管理能力具备营销资源清洗、派单跟踪能力;具备团队建设管理能力;具备方案解构、推荐能力;具备方案把关的能力。
3.3.3投标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文件开始发售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面向政企用户的营销管控类或营销支撑类系统的软件开发项目成功商用案例不少于3个,且合同中面向政企用户的营销管控类或营销支撑类系统的软件开发部分累计金额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含税)。
3.4产品测试要求
(1)本项目将组织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进行投标产品的产品测试,产品测试结果将作为本项目招标阶段初步评审和技术评分的依据。未按招标人要求参加产品测试,或产品测试未通过,在招标阶段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2)申请人须在收到招标人产品测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将产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予接收。产品测试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产品递交相关要求、具体时间、地点等其他事宜将另行通知。
3.5申请人应提供廉洁投标承诺书。
3.6申请人应提供近五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2019年1月至今)。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可以采用其他采购方式。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1日9时00分至2024年1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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