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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扬州市新城河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阶段)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1-1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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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扬州市新城河综合整治工程勘 正文内容

2024年扬州市新城河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阶段)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扬州市新城河综合整治工程已经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投资发[2023]185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扬州市水利局,现委托对该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阶段)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2.2项目概况:


扬州市新城河位于扬州市主城区中西部,河道呈“L”形,河道北起沿山河,向南沿新城河河路经蝶湖后转向东,最后与古运河接通,河道总长度约6.2km,河道沿线有5条支河,汇流总面积11.19km2(含念泗河汇流面积1.66km2)。新城河是城区西部一条重要的骨干防洪排涝河道,同时也是扬州市主城区西部一条活水通道。为有效降低新城河水位,满足雨水管网的排水要求,现对新城河进行防洪排涝整治。


扬州市新城河综合整治工程匡算投资8.5亿元,拟建设内容为:


(1)拓浚整治新城河全线干河6.2km。


(2)拓浚蝶湖。


(3)拆建沿线阻水桥梁。


(4)新城河下游河口新建1座闸站、四望亭河新建1座调向泵站。


(5)拆迁附属设施:赔建蝶湖公园绿化,迁改河道沿线热力管道、电力管道、燃气管道以及弱电、通信等电缆和排水口。


2.3招标范围:


本次勘察设计(初步设计阶段)项目招标为1个标段(合同编号:XCHZHZZ-SJ),招标范围为以上拟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勘察(已实施应急内容除外),协助招标人完成本阶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相应的前期工作等:①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等的编制、修改、完善;②完成初步设计阶段的地质勘察工作;③协助招标人完成本阶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对接、申报审查等各项工作;④完成项目本阶段设计成果报批所需前置要件的专项咨询与报批(审)工作,含防洪影响评价、移民安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⑤后续服务包括:配合项目法人完成相关后续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报告、图纸、概算、勘察、设计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2.4勘察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周期:100日历天(不含后续服务期)


本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阶段)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直至初设批复完成;勘察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初步设计深度和进度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数量应根据审查及建设需要提供,同时提交一套相应的不可更改的最终版勘察测量设计文件电子文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a.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下列一项即可):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河道整治)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城市防洪)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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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勘察资质要求(满足下列一项即可):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两项专业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项目概算10000万元或以上类似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以牵头人单位业绩为准。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2023年10月-12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5)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8)勘察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9)其他要求1:近5年投标人企业(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在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10)其他要求2: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勘察单位与设计单位组建联合体,且设计单位为牵头人。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6日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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