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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全防护有效性验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1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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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全防护 正文内容

关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全防护有效性验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招标人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代理组织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全防护有效性验证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工作。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全防护有效性验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TCC2400520237)。
二、项目简介
针对各类安全防护必然存在失效或防护效力不及预期的问题,为了加强中银国际证券在常态化实网攻防中网络安全防御能力,及时发现检测缺失点,提升网络安全整体防护能力,需要部署和实施安全有效性验证平台对当前已部署和配置的各类安全防护及检测产品开展持续的、自动化的安全有效性验证。
安全运营中对防护的执行、风险的识别,严重依赖于安全设备、软件和工具的可用性,检测规则、检测系统的可用性以及告警处置可用性,如何检验这些安全防护有效性,在面临内外部攻击时是否有效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通常的验证手段仅仅是通过外部实际攻击、内部人员模拟攻击等进行检验,但存在的弊端较为显著,比如外部攻击的不确定性、危害的不可控性,内部人员模拟需要有一定技能要求以及存在覆盖不全和人员自身风险等问题,此时的有效性验证往往处于被动状态,纵深防御体系的效果得不到实时保障,在安全威胁日益壮大的背景下,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为此中银国际证券拟建设“安全有效性验证平台系统”,模拟可能由犯罪分子实施的网络攻击,通过内置的模拟攻击脚本及模拟攻击行为,对各类安全产品和策略开展持续性、有效性安全验证,保证各项安全设备策略的实时有效和持续有效,持续提升日常运营工作中的防护能力和实战能力,有效应对外部攻击威胁,保障中银国际证券各类信息系统平稳运行。
安全有效性验证平台系统:1套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资金来源:自筹。
三、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3、供应商所报产品(含历史版本)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金融行业有过不少于3个应用案例,且在总资产排名全国前十的券商【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2022年6月发布的《证券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指标排名情况》:中信证券、华泰证券、国泰君安、招商证券、申万宏源、银河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过应用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应包含所报产品,或“模拟攻击验证”或“有效性验证”或“安全验证”或“安全有效验证”或“有效性评估”关键字)。
4、供应商所报产品(包括组成产品的所有零件)不存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审查不予通过的情形,须出具相关承诺函。
5、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两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7、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9、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0、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1、供应商必须从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竞争。
12、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以上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须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予以提供。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自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3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上午9: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上海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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