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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钢炼钢厂石灰区域超低排放综合整治项目气化风系统和保温设计增补消缺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1-1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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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钢炼钢厂石灰区域超低排放 正文内容

2024年宁钢炼钢厂石灰区域超低排放综合整治项目气化风系统和保温设计增补消缺施工招标


1.项目名称:宁钢炼钢厂石灰区域超低排放综合整治项目气化风系统和保温设计增补消缺施工。
2.采购范围和要求
2.1采购范围:宁钢炼钢厂石灰区域超低排放综合整治项目气化风系统和保温设计增补消缺施工
2.2采购要求:
交货日期:2024-02-2800:00:00计划工期60天,要求在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消缺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2个月
付款方式: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场款20%,进度款60%,竣工款10%,质保金为10%;承兑与电汇;交纳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1%的安全施工保证金(不足壹万元按壹万元交纳)。付款方式若有偏离按最终谈判结果为准。
报价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项决标。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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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采购,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采购,不允许分包。
5)其它:提供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
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4)供应商在报价截止前,须上传供应商资格条件所需的全部资料,若评审查核时有漏缺上述资料的,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必须补充上传至指定位置,逾时视报价无效。
5)本项目进行多轮价格谈判,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
4.报价截至时间:2024-01-2317:00: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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