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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2024年-2026年设计服务集中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1-2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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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202 正文内容

2024年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2024年-2026年设计服务集中招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2采购内容:
设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新建、改造、维护改造、搬迁、维修等塔类项目,新建、改造室分类项目,微站、管道传输、跨行业视联网业务、能源业务,电力计量表到铁塔基站的电力引入类项目以及前述内容的综合解决方案等项目,所涉及的各项设计工作。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需求整合、站址筛查、基站选址、现场勘察、设计方案、工程概预算、模块化在线立项(设计)、设计会审、服务模块基准价格测算、PMS项目管理系统信息录入、采购、施工、验收、审计配合、创新产品、规划支撑、新业务支撑,以及其它必要的各项服务支撑和配合工作。本次采购不包括大型项目专项(如高铁、地铁等)勘察设计。服务执行本项目设计服务技术规范,服务内容具体要求和分工界面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1.3项目实施地点:福建省内。
1.4采购规模:本项目不含税总预算为118361976.00元,含税总预算为125463694.56元。具体如下:

类别
勘察与设计费

不含税预算(元)
含税预算(元)

塔类设计
103538590.00
109750905.40

室分类设计
10807256.00
11455691.36

能源类设计
676500.00
717090.00

行拓类设计
3339630.00
3540007.80

合计(元)
118361976.00
125463694.56

1.5本项目基准价表如下:

类别
建设类型
单位
增值税税率
勘察与设计费

不含税基准单价(元)
含税基准单价(元)

塔类设计
新建站
地面站

6%
6000.00
6360.00

屋面站

6%
4500.00
4770.00

地面站(按极简电源配置)

6%
5000.00
5300.00

屋面站(按极简电源配置)

6%
2800.00
2968.00

微站
新建地面塔桅

6%
1500.00
1590.00

非新建地面塔桅

6%
300.00
318.00

常规改造站

6%
1656.00
1755.36

简易改造站

6%
823.00
872.38

常规更新改造(含常规维修)

6%
752.00
797.12

简易更新改造

6%
300.00
318.00

市电(含外电整治和外电维修)

6%
1704.00
1806.24

存量满足

6%
300.00
318.00

室分类设计
室分类
项目
6%
投资审定金额不含税价4.5%
以相应不含税基准单价及相应税率为基础计算

能源类设计
2轮充电端口
端口
6%
1.50
1.59

汽车充电桩

6%
225.00
238.50

换电柜

6%
200.00
212.00

行拓类设计
跨行业视联网
含塔体论证

6%
754.72
800.00

不含塔体论证

6%
358.49
380.00

备注:具体执行规模、金额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1.6本项目设置投标折扣最高限价,投标折扣最高限价为100%,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标包,中标人数量为6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比例及服务区域如下:

综合排名
中标份额比例
对应服务区域
备注

1
24%
福州1、泉州1
福州1:鼓楼区、福清市、晋安区、连江县、罗源县、闽清区;
泉州1:晋江市、惠安县、南安市、石狮市、泉港区

2
23%
厦门、漳州
厦门:全区;漳州:全区

3
17%
福州2、莆田
福州2:仓山区、马尾县、闽侯县、平潭县、台江区、永泰县、长乐区;
莆田:全区

4
13%
宁德、南平
宁德:全区;南平:全区

5
12%
龙岩、三明
龙岩:全区;三明:全区

6
11%
泉州2
泉州2:丰泽区、鲤城区、洛江区、永春县、德化县、安溪县

合计
100%
/
/

各中标人的框架合同不含税上限金额计取=不含税总预算相应中标人投标折扣相应中标份额比例
1.8项目的性质:服务采购。
1.9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10框架有效期:2024年4月1日或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以后到的为准)起直至本合同项下(含所有订单项下)所有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合同项下所有订单截止下达的时间为订单截止日(原则上为2026年3月31日)或框架金额(合同上限)执行完毕,以先到的为准。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2.1企业性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
2.2控股及管理关系:(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3增值税发票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或福建铁塔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福建铁塔供应商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公司级黑名单”的。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2.5信用要求: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评审依据:①提供上述网站的相应查询材料。②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③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④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2.6企业资质: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资质A与资质B:
A.勘察资质要求: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如已按“改革方案”换证的,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不分等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B.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或资质(2)或资质(3):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如已按“改革方案”换证的提供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不分等级)】
(2)同时具备:
①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如已按“改革方案”换证的提供电子通信广电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③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如已按“改革方案”换证的提供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同时具备:
①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通信铁塔)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如已按“改革方案”换证的提供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③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如已按“改革方案”换证的提供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上述“改革方案”为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如投标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2.7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与本项目同类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评审依据:(1)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部分发票(无需全额)。(2)若为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部分发票(无需全额)。其中,采购订单若为电子订单的,需提供订单清单(格式由投标人自拟且经甲方确认盖章)或电子订单截图(经甲方确认盖章):订单清单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省分、地市、订单状态、产品名称、交易量、单位、订单号、订单时间、合同号、含税总价;电子订单截图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号、合同号、采购内容、采购金额、订单时间等。(3)上述涉及的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若有)、双方签字盖章页。(4)若提供的单项合同/框架合同业绩为原联合体投标的,除须提供该合同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原联合体协议书(含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所承接的合同内容及相关合同金额/份额占比)。(5)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采购订单金额/结算文件金额及采购订单下单/结算文件落款时间为准。(6)上述相关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或者模糊无法认定的,则该份业绩不予认可。】
2.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9日19时30分至2024年1月25日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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