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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设计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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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工程
2024年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港 正文内容
2024年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设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豫发改审批〔2023〕179号、豫发改审批〔2023〕2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设计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设计项目。
2.2项目性质:新建。
2.3项目建设规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港校区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岗办事处前吕村、庙后村、张堂村,占地面积1312亩,规划总建筑面积79.68万平方米,估算总投资48.13亿元。按照“一次征地、整体规划、分期建设、统筹推进”原则,航空港校区建设项目分三期进行,一期建设项目建筑面积26.07万平方米(含5000学生入驻生活配套及满足人防配建面积要求),估算总投资14.66亿元。一期建设项目地上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7万平方米,包括教学实验用房、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后勤附属用房,同时配建校园基础设施和室外运动场地。
2.4招标范围: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港校区(以下简称“航空港校区”)总体详细性规划设计;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单体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二、三期建设工程项目单体概念性建筑方案设计。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航空港校区总体详细性规划设计及项目单体建筑设计方案成果(一期建设项目每个单体提供不少于3个建筑设计方案,二、三期建设项目每个单体至少提供1个概念性建筑设计方案)。
中标人负责航空港校区地形测绘,对中标方案进行优化、修改、完善,直至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并制作、提供最终方案的文本、3D模型等;同时派专人负责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报批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服务由中标人按照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的最终方案完成。设计内容包括航空港校区总体详细性规划设计、一期建设工程主体设计及各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消防、人防、基坑支护、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装饰装修、室外道路和景观(含照明及给水)、建筑物亮化、空调系统等施工图设计,航空港校区的强弱电管网、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等综合管网在规划区域内的配套工程,及各设计阶段优化等)、围墙及大门设计、土方平衡和标识标牌设计,含项目概算的编制、水文地质勘察任务书的编制、施工招标阶段的配合、施工阶段的现场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建筑用地的规划调整设计及其规划报建、工程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家评审会并承担所有专家评审费。本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5设计服务期限:80日历天完成及完成后续服务(图审、施工、验收等涉及到设计单位的所有事务)。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以及政府现行有关文件要求,并满足设计任务书及招标人后续有关要求,保证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查。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5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或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企业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合法有效,投标人资质满足以下其一即可: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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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注册证书,且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提供本单位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份以来连续12个月社保证明。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1项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0万㎡或校园占地面积1000亩及以上的高等院校校园规划方案设计(概念设计)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业绩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1项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或校园占地面积1000亩及以上的高等院校校园规划方案设计(概念设计)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合同中体现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3)企业业绩与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业绩不得重复。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投标人需提供无上述行为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自企业成立之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打印页(查询主体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登录“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上述第3.1、3.5、3.6条款要求,上述第3.3、3.4条款须联合体成员中一方满足,上述第3.2条款需联合体双方成员共同满足;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招标活动;
(5)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
(6)联合体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推荐3名中标候选单位。
4.2中标单位计取设计费,无设计方案补偿费;招标人拥有中标单位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的使用权。
4.3未中标的第二名推荐候选单位给予设计方案补偿费伍万元人民币,未中标的第三名推荐候选单位给予设计方案补偿费叁万元人民币,招标人拥有其投标设计方案的使用权。
4.4其余未中标单位无设计方案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23日至2024年01月29日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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