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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集街道福利院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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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湖北
李家集街道福利院整治工程 正文内容
李家集街道福利院整治工程
(招标编号:HBMD-LJJZC-2024-010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
一、招标条件
本李家集街道福利院整治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9.285642万元,招标人为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李家集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李家集街道福利院整治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李家集街道福利院整治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26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2月01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6日 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6日 10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MD-LJJZC-2024-0102
2.项目名称:李家集街道福利院整治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9.285642万元
6.最高限价:59.285642万元
7.采购需求: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6)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上述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约定详见本招标文件评审办法。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经营范围(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资格证、注册证、安全考核B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2023年10月至12月份内至少提供1个月份的社保证明);
4、提供 2022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企业近3年(2020年 1 月至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参考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相关网站上没有不良记录或未被列入黑名单并截图,且提供一经发现有不良记录或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将自愿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并接受相关经济及行政处罚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若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函。
8、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1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 年 2 月 6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 年 2 月 6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1、2024 年 2 月 6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复印件不退,且复印件须盖本单位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补充资料,需一次送达。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采购文件,否则视为放弃。
所有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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