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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隆阳区汉庄镇云瑞社区村民委员会隆阳区汉庄镇云瑞社区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二期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2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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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工程

关于隆阳区汉庄镇云瑞社区村民委员会隆 正文内容

关于隆阳区汉庄镇云瑞社区村民委员会隆阳区汉庄镇云瑞社区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二期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招标人
隆阳区汉庄镇云瑞社区村民委员会
隆阳区汉庄镇云瑞社区村民委员会隆阳区汉庄镇云瑞社区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二期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CYCGZB20241001
2.项目名称:隆阳区汉庄镇云瑞社区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二期项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万元):38.436579。
5.最高限价(万元):38.436579。
6.采购需求:
6.1采购内容:对隆阳区汉庄镇云瑞社区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二期项目工程进行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6.2标包划分:本项目共为一个标包不得拆分。
6.3施工地点: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
6.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7.合同履行期限(施工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3.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若有不良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确认)。
3.5供应商不得是,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确认)。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26日至2024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保山市
3.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请各潜在供应商在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可不授权)、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2)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3)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鲜公章),(4)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资料原件递交至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或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现场或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注: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清晰可辨,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0.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2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1.1磋商保证金金额:¥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1.2磋商保证金递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
1.3提交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逾期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以转账(网银或电汇)到账时间或银行保函生效时间或电子保函(保单)生效时间为准。
2.其他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编制响应文件及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可采用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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