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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电信2023年集团IDC+运营子系统建设工程公告
2024年中国电信2023年集团ID 正文内容
2024年中国电信2023年集团IDC+运营子系统建设工程公告
中国电信2023年集团IDC+运营子系统建设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2023年集团IDC+运营子系统建设工程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ZJZB-2024-10681。
2.2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满足至2024年底的IDC业务发展及服务支撑需求,支撑IDC基础信息管理、运营和异常流量分析,打造IDC云网融合多要素解决方案,建设IDC+运营子系统。
2.3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2.4项目性质:软件开发类项目招标,资格预审。
2.5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交货地点
1OSSIDC+运营子系统
应用软件1套详见资格预审公告3.3.2关键技术指标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地点交货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6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资格预审公告3.3.2关键技术指标。
2.7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2月2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2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2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3.2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序号技术指标具体要求
1IDC的3D可视化视图1、系统应具备通过3D展示机房结构,支持3D场景的拖拽、旋转、放大、缩小、漫游功能。2、系统应支持通过3D展示机房内的机柜排列,支持机楼、机房、机柜、逐级下钻展示,并且能够逐级返回。3、系统应具备在3D机房内进行安防设备的打点展示,支持安防监控、能耗监测等业务专题数据展示。
2IDC基础信息管理1、系统支持按照IDC数据中心>IDC机房>机架>设备>硬件(U位、机框、槽道、板卡)>端口逐级展示IDC资源信息。可点击查看IDC数据中心、IDC机房、机架、设备、硬件(U位、机框、槽道、板卡)、端口的基本信息。2、系统支持用户自定义IDC资源的查询条件和查询结果展示属性,配置即生效。
3IDC资源可视化管理1、系统支持从机房平面图中选择机架,打开机架正视图。正视图展示机架中模块、设备布局情况。支持对机架U位进行精细化管理,并通过颜色加以区分。支持设备、连接模块上下架操作,精确关联U位。2、系统支持从机架正视图中选择设备,打开设备面板图。支持根据设备型号定制设备面板图,支持基于面板图进行板卡/端口的查看、新增、修改、删除操作。
4满足L3标准上云要求1、参照中国电信业务平台上云实施要求部署。
3.3.3投标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数据中心运营类软件开发案例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含税)。
3.4投标产品测试要求
(1)本项目将组织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进行投标产品的产品测试,产品测试结果将作为本项目招标阶段初步评审和技术评分的依据。未按招标人要求参加产品测试或产品测试未通过,在招标阶段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2)申请人须在收到招标人产品测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将产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予接收。产品测试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产品递交相关要求、具体时间、地点等其他事宜将另行通知。
3.5申请人应提供廉洁投标承诺书。
3.6申请人应提供近五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2019年1月至今)。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27日9时00分至2024年2月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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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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