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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精铸厂43台设备搬迁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1-3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设备

2024年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 正文内容

2024年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精铸厂43台设备搬迁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精铸厂43台设备搬迁,招标人为##notuser##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精铸厂43台设备搬迁采购进行国内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精铸厂43台设备搬迁。
数量:43台(详见技术协议)。
★交付期限:每台设备自委托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
交付地点: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设备基本情况:真空校型炉、高压脱芯釜等43台设备状态为正常运行,各项指标符合机械设备使用要求,整体运行良好,设备现分布在32#、37#厂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项目投标报价的30%)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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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信息调查表》及《供应商主要股东调查表》,其中《供应商主要股东调查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手写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不满足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航发黎明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并由法定代表人手写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不满足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须提供银行或资信评估机构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等级证明或开标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6)投标人信誉状况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不得在中国航发黎明不良供应商名单或设备管护中心不予合作供应商名单内,需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不得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应为本项目的最终承揽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19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节假日除外),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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