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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沙洲职业工学院食堂所需食材采购项目三次招标
张家港市沙洲职业工学院食堂所需食材采 正文内容
张家港市沙洲职业工学院食堂所需食材采购项目三次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春学期(2023-2024-2学期)沙洲职业工学院食堂所需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00万元,
招标人为沙洲职业工学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为切实加强沙洲职业工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物资采购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确保食堂食材采购价格公开、透明、合理,对食堂所需食材进行“统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配送”,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2、配送食材:大米、食用油、调味品、新鲜猪肉、鲜活副产品、冷冻制品及肉鱼制品、蔬菜、禽蛋等副产品、面粉及杂粮制品,特殊原料(包括蔬菜、调味品、特种副食品、鲜活水产品、加盟原料、奶茶原料等)、豆制品、面制品、一次性用品、休闲食品、糕点食材、副食饮料类;
本项目共分15个标段。
一标段大米、二标段食用油、三标段调味品、四标段新鲜猪肉、鲜活副产品、五标段冷冻制品及肉鱼制品、六标段蔬菜、七标段鸡蛋、八标段面粉及杂粮制品、九标段特殊原料(包括蔬菜、调味品、特种副食品、鲜活水产品、加盟原料、奶茶原料等)段、十标段休闲食品这10个标段,投标人可以报名其中的两个标段。
其他5个标段只允许对其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因五标段冷冻制品及肉鱼制品和六标段蔬菜中采购清单有重要变故,这两个标段进行重新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4年春学期(2023-2024-2学期)沙洲职业工学院食堂所需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年春学期(2023-2024-2学期)沙洲职业工学院食堂所需食材采购项目: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近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所投食材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1-3108:30到2024-02-02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2-0409: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2-0409:00
七、其他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春学期(2023-2024-2学期)沙洲职业工学院食堂所需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YZC2024-GO109号
采购金额:400万元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为切实加强沙洲职业工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物资采购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确保食堂食材采购价格公开、透明、合理,对食堂所需食材进行“统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配送”,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2、配送食材:大米、食用油、调味品、新鲜猪肉、鲜活副产品、冷冻制品及肉鱼制品、蔬菜、禽蛋等副产品、面粉及杂粮制品,特殊原料(包括蔬菜、调味品、特种副食品、鲜活水产品、加盟原料、奶茶原料等)、豆制品、面制品、一次性用品、休闲食品、糕点食材、副食饮料类;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本项目共分15个标段。
一标段大米、二标段食用油、三标段调味品、四标段新鲜猪肉、鲜活副产品、五标段冷冻制品及肉鱼制品、六标段蔬菜、七标段鸡蛋、八标段面粉及杂粮制品、九标段特殊原料(包括蔬菜、调味品、特种副食品、鲜活水产品、加盟原料、奶茶原料等)段、十标段休闲食品这10个标段,投标人可以报名其中的两个标段。
其他5个标段只允许对其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因五标段冷冻制品及肉鱼制品和六标段蔬菜中采购清单有重要变故,这两个标段进行重新招标。
3、供货服务期限:2024年2月1日开始,到2024年8月15日
4、采购预算:
序号供货名称单位月约量等级备注
1大米公斤20000符合国标应经有关部门检验检疫合格
2食用油升4000符合国标应经有关部门检验检疫合格
3调味品袋1800符合国标应经有关部门检验检疫合格
4新鲜猪肉、鲜活副产品公斤1000符合国标应经有关部门检验检疫合格
5冷冻制品及肉鱼制品公斤1200符合国标应经有关部门检验检疫合格
6蔬菜公斤15000符合国标应经有关部门检验检疫合格
7鸡蛋公斤3500符合国标应经有关部门检验检疫合格
8面粉及杂粮公斤4000符合国标应经有关部门检验检疫合格
9特殊原料件1000符合国标应经有关部门检验检疫合格
10豆制品公斤2000符合国标应经有关部门检验检疫合格
11面制品类公斤2000符合国标应经有关部门检验检疫合格
12一次性用品元3000符合国标应经有关部门检验检疫合格
13休闲食品公斤3000符合国标应经有关部门检验检疫合格
14糕点食材公斤800符合国标应经有关部门检验检疫合格
15副食饮料箱400符合国标应经有关部门检验检疫合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近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所投食材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四、招标项目信息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31日9:30起至2024年2月2日17:00时(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份,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人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投食材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
4)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授权代表报名的,则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请各报名供应商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带至报名现场审查。
如有伪造或虚报,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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