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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隆炬米东区50万千瓦光伏项目一标(25万千瓦)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2-1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新疆

新疆隆炬米东区50万千瓦光伏项目一标 正文内容

新疆隆炬米东区50万千瓦光伏项目一标(25万千瓦)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隆炬米东区50万千瓦光伏项目一标(25万千瓦)工程总承包(EPC),招标编号为:TYGCZB2024-004,招标人为新疆北沙沃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沙漠地带,区域主要由沙漠、芒硝滩地等组成,地势整体上呈南低北高,沙漠地带起伏较大,沙漠地带为固定、半固定沙漠。交流侧拟配置500MW光伏装机规模,实际直流侧装机为603.2MWp,容配比1:1.2。光伏组件选用580Wp单晶硅双玻光伏组件,共计1040000块,运行方式采用固定倾角37度。光伏子阵共157个,其中156个3.2MW光伏方阵,每个方阵320kW的组串式逆变器10台。1个0.8MW光伏方阵,每个方阵320kW的组串式逆变器3台。项目动态总投资14.64亿元。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新疆隆炬米东500MW光伏项目一标段250MW光伏场区工程,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
1)详细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深化设计)、竣工图编制。承包人如需进行设计优化,必须报发包人审核,取得同意优化方案的审核意见后方可实施。
2)设计周期需满足现场施工进度需要;工程基建中施工图要满足施工进度需求,工程并网后4个月内提交全部竣工图。
(2)手续办理
1)满足项目开工的所有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现场施工临时用地、施工用电、施工用水、交通、网络通讯等手续办理及费用。
2)满足项目并网的所有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实施、评审验收;铁路、公路、电网线路跨越手续办理(如有),取得批复文件及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项目**相关手续办理及费用。
3)配合项目并网的所有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环境评价,水土保持相关手续办理;安全评价,职业卫生健康等相关报告编制、评审验收;防洪(如有)的专篇设计、实施、评审验收;电网公司申请、审图、验收等所有手续办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及综合应急预案备案手续办理;消防手续办理;电网接入审查意见、批复等手续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办理;工程技术监督办理;并网手续办理;全容量带负荷工作相关试验;配合按照当地气象部门要求完成项目第一年的防雷接地检测;配合施工许可证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等项目所需的所有手续办理。
4)提交满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的各种文件,包含项目备案等各项手续办理相关文件,取得批复。
5)现场施工所有民事协调事项和民事关系处理,如阻工,农民工讨薪等。
6)承担办理手续(含报告编制费、评审费、会议费等)、验收、民事关系(差旅费)处理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
(3)设备、材料采购
设备材料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项目光伏区、35kV集电线路建设所需全部设备、材料采购供货(组件、箱变、组串式逆变器、通讯数据柜、支架、接地、交直流线缆、杆塔、电缆等所有设备,含设备监造、运输、装卸、保管、倒运、二次倒运等)。
(4)工程施工
满足项目并网运行和验收的土建、电气安装、调试、试验、并网、试运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和消缺、结算、基建转生产验收、达标投产验收、结算审查、档案验收、竣工决算审计等全部相关工作(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人员培训和最终交付运营,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相关制度、方案(预案)、设计的编制;二级进度网络图的编制;施工工程、服务及设备采购文件的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需确认);参加各阶段设计评审会及费用;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程中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交底;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
2)土建工程:光伏区土建工程(包括打点、放线、支架基础、箱变基础、逆变器基础、基础防腐、道路、电缆沟、视频监控、植被恢复等满足场站并网、运行的所有工程);35kV集电线路土建工程(包括杆塔(如有)、电缆、道路、接地、防腐等满足并网、运行的所有工程);
3)电气安装工程:集电线路、组件、支架、通讯数据柜安装工程、组串式逆变器安装工程、箱变安装工程、电缆敷设工程、接地系统工程;视频安防系统、计算机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系统。
4)调试试验:所有设备调试和单体试验、系统整体调试、并网后整套系统性能测试、所有设备标识牌工程等全部电气设备安装调试相关工作。配合调试试验:全容量接待负荷前电网要求的试验(电能质量检测、稳控、全景监控等)。
5)验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临水、临地、基建转生产、达标投产、结算审查、竣工验收、项目启动等各阶段验收以及相关合同签订、费用缴纳;(承包人承担上述各项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6)配合验收: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水保、环保、技术监督、质量监督(含电力质监、住建质监)、安全、消防、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国网涉网前验收;按照当地气象部门要求完成项目第一年的防雷接地检测验收。
7)安全文明施工:满足项目工程建设所需的一切安全措施、设备、防护,隐患排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标识标牌、刷漆、安全标语等符合生产要求的标准化工作,尺寸、样式参照发包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手册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按建安费2.5%单独列支,由发包人审核使用。
(5)其他与工程相关内容
1)根据上级公司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完成关键节点验收、阶段验收和消缺工作。
2)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备品备件移交、质保期内保修工作。
3)整理完整的符合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的档案资料,并于竣工验收前完成档案专项验收及整改工作,按要求按期完成移交。
4)其他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验收、移交、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结算审计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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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办理本项目涉及临时施工占地赔偿,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协调工作,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
7)负责缴纳本标段前五年的土地租赁费用及耕地占用税。
8)涉及承包人自购设备材料及相应的备品备件、随机工器具的采购供货、验收、卸货、仓储保管、二次倒运、技术服务、现场性能测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
9)合同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10)适应当地**需要的安防设施、安保**及防疫要求,满足标准GA 1800.5-2021《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5部分:太阳能发电企业》及当地政府相关要求。
11)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作为EPC总承包工程除非本合同有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是否提及、承包人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施工过程控制管理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即便在上述条款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并网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
2.1.3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8月1日。
2.1.4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资料(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0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业绩2项,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等(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为腐败或欺诈行为。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本工程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 )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担任过2个100MW及以上光伏EPC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和对应的盖章签字的验收证明(须至少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业绩材料须能反映项目经理)。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勘察设计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担任过2个1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业绩材料须能反映设计负责人)。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本工程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 )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担任过2个1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和对应的盖章签字的验收证明(须至少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业绩材料须能反映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8日10时至2024年02月21日19时(北京时间,下同)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文件时需单独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应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2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02月28日10 时30分 (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
5.3 递交方法:以纸质形式递交投标文件
5.4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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