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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技师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保山技师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大宗食材 正文内容
保山技师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保山技师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受保山技师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我单位对保山技师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大宗食材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并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保山技师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
3.采购内容: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4.标包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1包:大米、面粉及其它主要食材(概算大约100万/年);2包:猪肉、禽肉和禽蛋、保鲜海产品、冷冻食品及其它肉禽类食材(概算大约150万/年);3包:蔬菜和水果(概算大约220万/年) ;4包:油、盐、醋、酱油、咸菜及其它调料(概算大约50万/年)。
5.项目预算金额。本次采购不设置具体的采购预算,供应商一旦成交,将根据招标人实际采购的食材的种类及数量据实结算。
6.项目完成周期:365日历天;
7.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方式为填报食材综合优惠率,食材综合优惠率报价即招标控制价:8%(含8%,即食材报价至少优惠8%及以上)。(对杏花商场、南苑商场、明强街汇金湾商场和红叶超市做一次价格调查,以平均价格作为本次报价参照)。
8.质量承诺及质保期拟供食材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安全、卫生标准要求,其中农副产品蔬果类的农药残留低于国家标准,畜禽肉类须提供同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禽蛋类须保证7日内产品,冷冻食品类生产日期不超过保质期的二分之一,其它种类包装食品及调理须提供产品生产合格证明。
9.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本项目为入围招标,1、2、3标包采购供应商入围3家,4标包入围2家供应商,入围本项目后,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供货,每月或每周再进行一次询价(可根据招标单位意见临时召开),并择优一家进行配送,另外两家则自行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后采购人会根据具体情况,再择优选择供应商,使各家供应商之间形成一个互相竞争、互相学习的良好局面。
10.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1.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一月一结算)
(1)结算价确定:市场平均零售价将由招标人定期进行市场调查确定,通过对杏花商场、南苑商场、明强街汇金湾商场做一次价格调查,以平均价格作为结算价参照,以调查的各类食品市场平均零售价单价并结合明确的食品综合优惠率计算得出各类食品实际单价。
(2)投标人须按招标人的日常需求开展配送服务,若出现投标人暂未销售的产品时,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配送,并按食品综合优惠率单价据实结第;若出现投标人当月报价(优惠率)高于中标时报价(优惠率),则按当月报价(食品综合优惠率单价)据实结算
(3)合同金额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金额结算方式:结算价格市场调查价*每月实际供货数量*(1-食品综合优惠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负责人资格的单位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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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信用证明材料进行复核确认);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询价,否则申请无效;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三、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递交:
1、询价申请书原件(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己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书)等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公章:指备案的行政公章;签字:指亲笔签字。
四、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24年02月19日至.2024年02月23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11时30分,上午14时30分--17时30分(五个工作日)】,逾期恕不受理。
五、询价文件获取、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价时间:
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提供相关资料一套报名登记后,获取询价文件。询价文件500.00元/份。
2.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4日上午09时00分,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本采购项目询价保证金额:1包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2包保证金:人民币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千元整);3包保证金:人民币22000.00元(大写:贰万贰任元整);4包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任元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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