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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雄矿区混凝土及灰砂生产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监理招标
恒雄矿区混凝土及灰砂生产厂建设项目设 正文内容
恒雄矿区混凝土及灰砂生产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监理招标
(招标编号:YN AL-2024-20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
一、招标条件
本恒雄矿区混凝土及灰砂生产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监理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1500万元,招标人为国开矿业(海南)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恒雄矿区混凝土及灰砂生产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的设计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项目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及安装,以及施工图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设计变更的监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恒雄矿区混凝土及灰砂生产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恒雄矿区混凝土及灰砂生产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监理资质及以上或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的能力。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3.2.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在本投标单位注册。
注拟派监理组织机构应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年龄结构合理、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执(从)业资格和能力。拟派项目组成员(含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等人员)均须为本投标单位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若有)、执业资格证书(若有)、劳动合同、以及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如未提供以上材料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服务能力,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新成立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本年度内新成立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3.4业绩要求
3.4.1企业业绩要求:2019年至今承担过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建设监理业绩
,提供合同协议书等扫描件。
3.4.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总监必须具有类似市政工程项目监理费在20万元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经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等扫描件。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投标人应承诺近三年(2020年至今)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近三年(2020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信息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19日09时00分到2024年02月26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3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3日09时00分
七、其他
恒雄矿区混凝土及灰砂生产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监理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恒雄矿区混凝土及灰砂生产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监理。已经武发改产业备案[2018]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开矿业(海南)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服务进行招标。本招标活动遵循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恒雄矿区混凝土及灰砂生产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监理;
2.2项目地点:武定县高桥镇唐家村委会狮子口村恒雄矿区内;
2.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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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次工程内容包括混凝土及灰砂生产厂建设(共计12条生产线)、厂外输送道路(约3公里)和项目部大门建设、设备采购等。
2.4项目总投资:估算总投资1500万元。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1参加由委托人主提供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2.5.2项目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到恒雄矿区混凝土及灰砂生产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的设计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 以及项目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及安装,以及施工图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设计变更的监理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日常维护知识培训、质保期内全包运维(运行维护)服务、设备维修更换、故障处理等,配合招标人验收并代行办理相关行业审批或核准手续等。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
2.5.3本工程达标投产、工程创优全过程监理工作的策划和服务;
注:具体的招标范围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价格的理由。
2.6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2.7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仅为1个标段。
2.9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监理资质及以上或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的能力。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3.2.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在本投标单位注册。
注:拟派监理组织机构应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年龄结构合理、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执(从)业资格和能力。拟派项目组成员(含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等人员)均须为本投标单位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若有)、执业资格证书(若有)、劳动合同、以及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如未提供以上材料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服务能力,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新成立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本年度内新成立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3.4业绩要求
3.4.1企业业绩要求:2019年至今承担过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建设监理业绩
,提供合同协议书等扫描件。
3.4.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总监必须具有类似市政工程项目监理费在20万元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经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等扫描件。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投标人应承诺近三年(2020年至今)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近三年(2020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信息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2月19日起至2024年2月2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工作日);
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套,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的总监理工程师;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5.截止时间:2024年3月13日09:00时(北京时间);
6.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提供身份证)出席开标会议。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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