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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数字化处理中心推广应用工程省内配套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2-2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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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 正文内容

2024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数字化处理中心推广应用工程省内配套项目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数字化处理中心推广应用工程省内配套项目;

二、项目编号:NBPOST

三、项目概况:项目总预算46.3177万元(含税)。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分为2个标包,每个标包确定1个供应商,供应商可以兼投兼中所有标包,项目总预算46.3177万元,其中:

标包1:宁波空港数字化处理中心配套项目,预算金额261916元(含税)。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单价限价



(含税)



单位



数量



评分权重%



预估总金额(含税)




1



新增摄像机安装


综合布线、支架、辅材等。

1195元







98



44.71%



117100元




2



补光灯



补光灯补充/替换,补光灯与垛口摄像头数量一致,补光要求能够清晰看清车厢内装车情况。



288元







66



7.26%



19008元




3



录像机



32路16盘位(须接入原邮政海康威视集中监控平台)



6060元







4



9.25%



24240元




4



硬盘



8T硬盘



2116元







48



38.78%



101568元




5



合计



100%



261916元



注:供应商报价如高于单价限高,或明显低于成本价存在不正当竞争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包2:宁波邮区中心数字化处理中心配套项目,预算金额201261元(含税)。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单价限价



(含税)



单位



数量



评分权重%



预估总金额(含税)




1



新增摄像机安装


综合布线、支架、辅材等。

1195元







75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89625元




2



补光灯



补光灯补充/替换,补光灯与垛口摄像头数量一致,补光要求能够清晰看清车厢内装车情况。



288元







60



8.59%



17280元




3



录像机



32路16盘位(须接入原邮政海康威视集中监控平台)



6060元







3



9.03%



18180元




4



硬盘



8T硬盘



2116元







36



37.85%



76176元




5



合计



100%



201261元



注:供应商报价如高于单价限高,或明显低于成本价存在不正当竞争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服务期限:1年,收到采购人施工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

(三)质保期:不少于两年,两年内因质量问题(人为因素、自然因素除外)包换。

(四)报价:报价应包括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费、运输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质保费用、保险费(如有)、税费等直至设备试运行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交付用户使用前的一切相关费用。供应商应综合考虑设备成本及市场价格波动存在的合同风险。

本项目设定单价最高限价,若供应商报价不符合要求或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应答。

(五)服务地址:

标包1: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空港物流园区杉杉路88号(宁波邮区中心局空港处理中心)。

2、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2.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3、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应复印件证明)。

2.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应复印件证明)。

2.5、供应商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至少1个含税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类似成功案例(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2.如提供框架协议的,须提供框架协议下对应的发票,业绩金额按发票含税金额合计计算)。

2.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8、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10、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

3、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2月21日9:00:00至2024年2月26日获取采购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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