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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恒雄矿区混凝土及灰砂生产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2-2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云南

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恒雄矿区混凝土及灰 正文内容

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恒雄矿区混凝土及灰砂生产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
一、招标条件
本恒雄矿区混凝土及灰砂生产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0万元,招标人为国开矿业(海南)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规模:建设一条年产30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碘块生产线及一条年产3500万加气灰砂砖生产线.建设占地50亩,生产及生活用房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恒雄矿区混凝土及灰砂生产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恒雄矿区混凝土及灰砂生产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施工部分: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建筑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职称证上如无法反映专业则以毕业)证或职称评审表为准,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审查时招标人不予认可),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
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职称证上如无法反映专业则以毕业证或职称评审表为准,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审查时招标人不予认可);以上人员箭提供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2)设计部分: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甲级资质:
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建筑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职称证上如无法反映专业则以毕业证或职称评审表为准,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审查时招标人不予认可),需提供劳动合同近3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2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投资金额≥1000万元的类似工程的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Epc)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告附注可不提供),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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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应承诺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规定,中标后按照”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对于被列入信用中国“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提供].中标公示发出后由招标单位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查询投标企业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信用记录信息.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证件应真实有效并可以查询,如有弄虚作假,经查询如实后将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超过二家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方,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投标协议提交招标人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19日00时00分到2024年02月26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时间2024年2月19日起至2024年2月2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工作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年03月13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年03月13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恒雄矿区混凝土及灰砂生产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经武发改产业备案[2018]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开矿业(海南)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本招标活动遵循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恒雄矿区混凝土及灰砂生产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武定县高桥镇唐家村委会狮子口村恒雄矿区内.
2.3建设资金:资金己落实,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措资金,出资比例100%。
2.4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15 0 0万元.
2.5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规模建设一条年产30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碘块生产线及一条年产3500万加气灰砂砖生产线.建设占地50亩,生产及生活用房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内容:本次工程内容包括混凝土及灰砂生产厂建设(共计12条生产线)、厂外输送道路(约3公里)和项目部大门建设、设备采购等.)
2.6质量要求:设计成果达到国家现行的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要求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竣工验收标准,-次性验收合格.
2.7工期要求:3个月(90个日历天)。
2.8招标范围:设计招标范围工程及相关附属设施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设计后期的跟踪服务等工作.施工招标范围:按现有法律、法规、条例及有关技术规范,完成工程建设全部内容;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移交、缺陷修复等工作全面负责.
2.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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