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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行葫芦岛分行终端维护服务外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2-2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信息

关于中行葫芦岛分行终端维护服务外包招 正文内容

关于中行葫芦岛分行终端维护服务外包招标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
终端维护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公告
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委托,对葫芦岛分行终端维护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LGH202400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服务内容
葫芦岛分行在用入网办公终端392台,BL核心终端91台,外网终端设备19台、笔记本电脑30台、激光打印机86台,存折打印机45台,扫描仪57台。上述设备保障运营,服务内容包括终端安装调试、故障恢复、终端系统升级等。外包服务商应指派2名经验丰富的维护服务人员驻场开展葫芦岛分行终端软硬件维护服务,相关人员须经过我行资格审查,满足我行要求、具备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对服务期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维护服务人员,外包服务商必须予以更换。对屡次更换维护服务人员均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我行可单方面解除维护服务合同,并保留追究维护服务提供商经济赔偿的权利。因服务质量、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效率出现重大失误,将扣减维护费用,后果严重的终止合同。
(具体服务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含税价):人民币12万元
四、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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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供应商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 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3) 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其他关联关系情形。
供应商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并如实根据招标人要求作出书面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有效性不足,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方要求。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未被宣告破产。
四、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4 年02月21日起至 2024年02月28日(每日8:3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网上报名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300 元/本,售后不退。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合格供应商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4 年03月06日北京时间 14:00 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沈阳市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4年02月21日起至 2024年02月28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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