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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联2023年企业新型学徒制厨师培训服务项目公告
2024年南联2023年企业新型学徒 正文内容
2024年南联2023年企业新型学徒制厨师培训服务项目公告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2023年企业新型学徒制厨师培训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南联2023年企业新型学徒制厨师培训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包号:CZ2
1.3项目类别:服务类。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总预算/总限价为147万元(2年,含税价,含差旅费等全包干价),拟选定1家供应商协助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为南联提供咨询、运营管理平台、在线课程、线上教学运营、线下面授教学和补贴申请相关服务。具体需求见第四章用户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预估培训人数
(单位:人)
含税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1
企业新型学徒制厨师培训服务
200~300
按最终人社部门补贴拨款金额的70%为上限比例,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企业新型学徒制厨师培训服务
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六路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7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资质证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竞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以下3项任意1项资料:1.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2.或提供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3.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应具有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办学资质证明。(注意:须提供办学许可证扫描件或其他具备办学资格的证明材料)
2.3供应商应具备为采购人提供中式烹调师、面点师等烹饪类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相应的技术与能力。(注意:须提供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以及备案职业(工种)范围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须体现中式烹调师和面点师等职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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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供应商近3年内(2021年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企业新型学徒制服务案例,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意:须提供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新型学徒制培训协议、备案材料和各项目对应的任意一份补贴到账证明、每项目对应的任一结算发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该发票的检验截图。)
2.6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2023年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同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发票的检验截图。)
2.7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国内事业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8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谈判。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项目。
2.10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11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12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3.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13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中选后不得分包转包。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谈判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7】日;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17】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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