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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伊通河PPP项目污水处理厂劳务外包招标
长春市伊通河PPP项目污水处理厂劳务 正文内容
长春市伊通河PPP项目污水处理厂劳务外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伊通河PPP项目污水处理厂劳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运营公司负责运维的伊通河PPP项目污水处理厂位于长春市伊通河水系区域内, 为四座污水处理厂选定污水处理服务劳务外包单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伊通河PPP项目污水处理厂劳务外包项目一标段;(002)长春市伊通河PPP项目污水处理厂劳务外包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伊通河PPP项目污水处理厂劳务外包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资质证书;项目经理1人,具有相关资质证书;
3.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 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 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3.5.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近
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002长春市伊通河PPP项目污水处理厂劳务外包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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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 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 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3.5.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e.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近 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 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6日08时30分到2024年03月0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8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8日13时30分
七、其他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伊通河PPP项目污水处理厂劳务外包项目:
2.2标段划分:
标段项目概况:运营公司负责运维的伊通河PPP项目污水处理厂位于长春市伊通河水系区 域内,为四座污水处理厂选定污水处理服务劳务外包单位。
一标段
1.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北十条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3万吨/天:
2.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东新开河污水厂,设计处理规模5万吨/天。
二标段
1.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翟家水质净化厂,设计处理规模3万吨/天:
2.长春市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芳草街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5万吨/天。
2.3招标范围: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北十条污水处理厂、长春市百里伊通 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东新开河污水厂、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翟家水质 净化厂、长春市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芳草街污水处理厂通过招标的方式选定两家 劳务外包单位提供污水处理服务:
2.4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自中标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满足运营公司续约条件,双方可以续签: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本项目各标段供应商不允许兼投。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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