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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高档优质轻量玻瓶暨一期二阶段4号炉6万吨技术改造项目配料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资格预审)

发布时间 :2024-02-2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成都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关于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 正文内容

关于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高档优质轻量玻瓶暨一期二阶段4号炉6万吨技术改造项目配料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资格预审)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详见内容
开标时间倒计时
详见内容
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年产50万吨高档优质轻量玻瓶暨一期二阶段4号炉6万吨技术改造项目配料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资格预审)
招标编号:天马司招(2024)新建2#炉-04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50万吨高档优质轻量玻瓶暨一期二阶段4号炉6万吨技术改造项目配料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确定实施,项目业主为 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递交书面的资格预审文件,并通过资格预审程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邀请名单。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年产50万吨高档优质轻量玻瓶暨一期二阶段4号炉6万吨技术改造项目配料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2 项目地址:四川省射洪市沱牌镇
2.3 建设单位: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2.4招标范围:
从小料预混、原料配合料混合开始的混料系统、配合料输送系统、冷端碎玻璃回收系统、热端碎玻璃回收系统和所有钢平台、支架等所有设备设施的细化设计、采购、制造、厂检、运输、供货、卸货、吊装、安装、调试、报检、竣工资料提供、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提供、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4号炉的控制系统并和3号炉的兼容,以上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 质量保证期:2年,质保期的起始时间从双方签署的安装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计算。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强制性和推荐性规范、标准要求,满足现场环境使用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7 工期:180个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绝对工期,除不可抗力及发包方原因外不可调整),设备制作、安装调试工期从现场具备安装条件且项目组出具开工令之日起150天内完成。
三、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承担其它在建工程,并在投标人单位购买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
四、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在中国合法注册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须是玻璃厂配料工程设备的生产制造商或专业集成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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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上无失信记录,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良记录。
4.5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平均无亏损,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4.6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国内玻璃厂玻璃配料系统类似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
4.7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8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分包、联合体单位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存在管理关系的,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
4.9投标人须符合《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见附件一)。
五、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包括必要时的约谈或考察)经审查均合格的,入围正式投标。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有意向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3月4日09:00前,按照“附件二投标预审资料提交模板”的要求,提供资格预审盖章文件原件,并经密封后送达招标人进行报名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报名的均视为报名无效。通过资格预审并接受邀请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民币拾伍万元(¥150,000.00元)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且确认参标后,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3月18日17:00前(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以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转账时请在转账凭证用途栏备注:TMZC-004号。
7.2 保证金退还:
若中标,则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方补齐),工程按期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招标人30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单位后30日内返还(不计利息)。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招标人损失;中标人不按期开工,经招标人催告后仍不开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与其签订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投标预审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4日09:00
本项目发标时间:2024年3月11日17:00
本项目回标时间:2024年3月28日9:00
本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3月28日9:00
以上时间会根据项目的进度有所变动,以实际为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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