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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地区统一法人农商银行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招标
新疆喀什地区统一法人农商银行第三方中 正文内容
新疆喀什地区统一法人农商银行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招标
(招标编号:24GJ-(GK)01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喀什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筹建工作小组选定组建喀什地区统一法人农商银行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559.71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喀什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筹建工作小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标项一:预算金额460.23万元,选聘组建喀什地区统一法人农商银行清产核资 会计师事务所,其中包含喀什地区12家法人行社: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疏勒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疏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英吉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巴楚县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伽师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岳普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莎车县农村信 用合作联社、叶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麦盖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泽普县农村信用合作 联社、塔什库尔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二:预算金额
99.48万元,选聘组建喀什地区统一法人农商银行资产评估公司,其中包含喀什地区12家法
人行社: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疏勒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疏附县农村信用 合作联社、英吉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伽师县农村信用合作联 社、岳普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叶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麦 盖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泽普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塔什库尔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服 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选聘组建喀什地区统一法人农商银行清产核资会计师事务所;(002)选聘组建喀
什地区统一法人农商银行资产评估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选聘组建喀什地区统一法人农商银行清产核资会计师事务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等证明:①投标人是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
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②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 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①原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②附完整的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 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依法缴纳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5、依法缴纳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税收证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①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 成审计、评估工程任务,在审计、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评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具备承担相应审计、评估风险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 务审计、评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投标人提供包含以上内容的承诺函原件。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服务一 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 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查询为准)。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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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投标人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原件。
11、工作场所及管理制度: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 完善并且执行有效;提供办公场所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管理制度;以上材料均
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2、委派的项目小组成员需根据本项目工作量委派相应数量及专业能力的工作人员,项目实 施过程中无正当理由人员不得更换。
13、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资格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认可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格。;
(002选聘组建喀什地区统一法人农商银行资产评估公司)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等证明:①投标人是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②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 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①原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②附完整的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 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依法缴纳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5、依法缴纳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税收证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①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 成审计、评估工程任务,在审计、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评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具备承担相应审计、评估风险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 务审计、评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投标人提供包含以上内容的承诺函原件。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服务一 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 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查询为准)。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保密承诺:投标人须提供能够保守被审计、评估金融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 息安全的承诺函原件。
10、投标人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原件。
11、工作场所及管理制度: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 完善并且执行有效;提供办公场所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管理制度;以上材料均 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2、委派的项目小组成员需根据本项目工作量委派相应数量及专业能力的工作人员,项目实 施过程中无正当理由人员不得更换。
13、投标人须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证书及财政部门发布的包含本单位的资产评估机构
备案公告。;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9日10时00分到2024年03月06日1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0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0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喀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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