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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法律顾问招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0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设备

2024年法律顾问招标采购项目竞争性 正文内容

2024年法律顾问招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2024年法律顾问招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ACZC-2024-0025
项目名称:2024年法律顾问招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基础咨询服务费最高限价:4万元/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本项目按采购人实际需要招录2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服务,每家供应商拟派一名主办法律顾问,以每个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服务采购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获取时间: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供应商携带下述资料到南京进行投标报名、接受审查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1)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和接受审查的投标单位,不予参与本次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3月14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南京市
五、开启:
时 间:2024年3月14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南京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7.1 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标书一份(U盘);响应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2响应文件提交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否则不予接收。

7.3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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