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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景泽铜箔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万吨电解铜箔工程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3-0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精选项目

所在地区:延边招标

关 键 词:吉林

吉林省景泽铜箔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正文内容

吉林省景泽铜箔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万吨电解铜箔工程总承包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SDQ-2024-4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景泽铜箔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万吨电解铜箔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景泽铜箔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政策性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用地面积6.0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0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办公楼、生产车间、宿舍楼、实验室等。

2.2建设地点: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边境经济合作区。

2.3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年4月10日-2026年3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设计、设备购置、安装工程、施工等内容;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设备购置安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清单范围内的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安装工程、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其他内容按合同约定执行。

2.5本项目总投资:98800 万元

2.6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材料设备标准:承包方在与材料设备供应方签订合同前需报发包方确认技术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总承包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其中之一,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1)全资质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资质投标: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设备购置单位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供应本项目机械设备生产或销售能力)。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全体成员最多5家单位(不超过5家单位);(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施工要求的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项目中报名,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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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联合体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及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设备购置、施工承接能力。

3.3工程总承包拟派出人员资格要求:

(1)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总承包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

(3)总承包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4)总承包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备购置负责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5)总承包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专业的技术能力。

3.4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及拟投入全部管理人员为本单位人员须近一年(2023.01-2023.12)内连续6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否则按废标处理(造价人员,可委托第三方造价机构拟派);投标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出售文件时间:2024年 03月07日至2024年3月15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00止(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条件:满足“第三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携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在获取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3出售文件地点:长春市;

4.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2日10时00分;

5.2开标地点:长春市

5.3到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4纸质版投标文件要求1正4副,密封递交;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6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要求递交下载招标文件回执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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