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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4-2026年地面工程内部集输及天然气处理装置施工(集中采购)招标
2024年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4- 正文内容
2024年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4-2026年地面工程内部集输及天然气处理装置施工(集中采购)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4-2026年地面工程内部集输及天然气处理装置施工(集中采购)己由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西南司招申(2024)字第86号(蜀南气矿)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按照《西南油气田公司工程施工、服务项目集中集约化招标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基建工程第三轮集中集约化招标工作启动会纪要》中对本次集中集约化招标工作的安排,本次主要针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管辖的地面工程内部集输及天然气处理装置施工(集中采购)进行招标。本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由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作为组长单位负责招标工作,具备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对依规项目(单项采购估算额<400万元,含税)进行集中集约招标(集中采购),形成中标结果后,由西南油气田公司予以统一发布。具体项目按分公司及使用单位规定在该目录名单中择优确定承包商。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管理范围内的地面工程项目相关的内部集输及天然气处理装置新建、改建、扩建等相关工程施工,涉及项目多为含硫工况、产能建设、天然气处理装置施工项目,包括已建大型石油化工工程范围内的相关改扩建工程。(单项采购估算额<400万元,含税)。
主要包括:
(1)线路工程:①线路管道工艺安装等主体工程的施工;②主体附带的管沟、穿跨越(包括河流、公路、铁路等)、施工便道、线路附属设施等相关配套工作;③管材、弯管等材料转运;④相关土建及赔偿工作;⑤线路检维修、抢险作业。
(2)站场(阀室)、处理装置工程:①采气、集气、输气、配气、天然气处理、增压、回注、阀室、联合站、新能源等站场(阀室)、处理装置工艺设备设施安装(含仪器仪表);②主体附带的电气、仪表、建筑、结构、总图、阴保、热工、给排水及消防、防腐(涂装)等配套工程及生产辅助附属工程;③相关土建及赔偿工作;④场站(阀室、处理装置工程)检维修、抢险作业。
(3)其他工作:甲供材料领取、拉运、地方协调、相关行政许可办理、三通一平、配合招标人开展数字化管理和交付工作,以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4)不含依法招标项目。
具体工作量详见单项合同,招标人不承诺具体工程施工工作量。
2.3计划工期
详见各项目合同文件约定。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管理范围内的地面工程项目相关的内部集输及天然气处理装置新建、改建、扩建等相关工程施工,涉及项目多为含硫工况、产能建设、天然气处理装置施工项目,包括不限于已建大型石油化工工程范围内的相关改扩建工程。(单项采购估算额<400万元,含税)。
主要包括:
(1)线路工程:①线路管道工艺安装等主体工程的施工;②主体附带的管沟、穿跨越(包括河流、公路、铁路等)、施工便道、线路附属设施等相关配套工作;③管材、弯管等材料转运;④相关土建及赔偿工作;⑤线路检维修、抢险作业。
(2)站场(阀室)、处理装置工程:①采气、集气、输气、配气、天然气处理、增压、回注、阀室、联合站、新能源等站场(阀室)、处理装置工艺设备设施安装(含仪器仪表);②主体附带的电气、仪表、建筑、结构、总图、阴保、热工、给排水及消防、防腐(涂装)等配套工程及生产辅助附属工程;③相关土建及赔偿工作;④场站(阀室、处理装置工程)检维修、抢险作业。
(3)其他工作:甲供材料领取、拉运、地方协调、相关行政许可办理、三通一平、配合招标人开展数字化管理和交付工作,以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4)不含依法招标项目。
具体工作量详见单项合同,招标人不承诺具体工程施工工作量。
2.6.施工地点:以具体项目施工地点为准。
2.7.质量标准:合格。达到设计要求,无质量、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国家和行业有关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和验收。
2.8.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甲方依据相关定额计价文件审定金额(þ不含税,税率暂定/%)。
2.9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有效投标人>14家的,推荐综合评分排名前1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确定综合评分排名前12名为中标人;
12家≤有效投标人≤14家的,推荐综合评分排名前n-1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确定综合评分排名前n-2名为中标人;
有效投标人<12家,本次招标失败。若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则后续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
若购买招标文件(或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12家,不进行开标,本次招标失败。
若遇国家或招标人上一级部门政策调整,招标人有权终止本次招标结果的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2.本项目:
þ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þ允许,允许分包内容及要求: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内容: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专业工程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应取得招标人的同意,将分包单位资质、分包合同和HSE合同等报招标人备案,且分包商须具有满足分包项目性质要求的资质,分包施工负责人(分包项目经理)具有满足分包项目性质要求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接受分包的单位不得再次分包。
对于不具备分包条件或者不符合分包规定的,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或者中标人提出分包要求时予以拒绝。发现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时,可要求其改正;对于拒不改正的,可报请业主有关部门查处,并终止合同。具体按照招标人及上级单位发布的相关制度要求执行。
3.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工业管道安装(GC1)许可子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类GC1级资质)。
注:提供证书资料的影印件,同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并将带有“企业资质证书号”的查询结果页面进行截图,载入投标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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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提供证书资料的影印件,同时在企业所在省市相关政府网站(或政府相关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载入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覆盖范围包含建筑施工。
3.4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如分包商分包项目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专业,则分包商须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内选择,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分包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资质的佐证资料(影印件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入库截图等)。
4人员资格和要求:
þ有人员要求:
4.1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机电工程专业)并在注册有效期内,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少于20人,其中一级建造师人数不应少于15人;且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注:提供证书和相关佐证资料的影印件,同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并将载有“执业注册信息”的查询结果页面进行截图,载入投标文件中。
4.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石油工程或相关专业)不应少于15人;且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注:提供证书资料的影印件。
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允许兼任。
4.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具有不少于20名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且应具有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
注:提供证书资料的影印件,同时在企业所在省市相关政府网站(或政府相关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载入投标文件中。
4.4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的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影印件(社保证明文件出具的时间要求为投标截止期前6个月)。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
5.机具设备要求:
þ无要求。
6.业绩要求:
þ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þ已完成)不少于5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天然气新建产能建设项目(主体施工)或天然气处理装置工艺安装施工,且所提供的业绩中必须包含硫化氢酸性气田(硫化氢含量75mg/m3以上)产能建设项目(主体施工)施工业绩至少1项,天然气处理装置工艺安装施工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能够证明项目完工投运的资料。【合同复印件、完工交接(或中间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无法体现业绩所需要求的(如硫化氢酸性气田要求等),应提供设计文件或业主证明进行补充佐证】。
7.财务要求:
7.1þ有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þ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8.信誉要求。
8.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投标人2020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8.4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工程项目选择)
8.5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8.4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9.其他要求:
9.1以上8.1-8.3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
9.2投标人须承诺按照第七章“主要技术要求”所述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执行,项目单位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细化相关要求。
9.3投标人须承诺负责县级及以下地方关系协调,有健全的协调机构、协调程序,保证施工进度。
9.4投标人须承诺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允许兼任,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15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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