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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栖霞区幸福河湖创建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0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南京招标

关 键 词:系统

2024年栖霞区幸福河湖创建评估服务 正文内容

2024年栖霞区幸福河湖创建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2024年栖霞区幸福河湖创建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8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南京市栖霞区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2024年栖霞区幸福河湖创建评估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1.项目编号:JHZY(24)-099(01)
2.项目内容及预算
2.1项目内容:完成2024年度栖霞区10条河湖的幸福河湖创建目标任务的资料收集、数据检测、评价台账、系统档案上传等工作,跟踪每条河湖创建进展情况并及时提醒完善,确保创建工作完满完成。
2.2采购预算:40万元
采购控制价:40万元
2.3采购需求:通过实地调研和座谈等方式开展河湖相关数据资料收集(防洪工程、水质、生态、水量、水文化等),通过遥感监测等手段进行水空间等指标调查分析,在科学合理计算各项评价指标的基础上,最终形成2024年度栖霞区10条幸福河湖状况评价台账,并上传至南京市幸福河湖评价系统以及江苏省幸福河湖评价系统。
2.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2024年12月31日内能按时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格式见文件附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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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3.3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4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除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5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现场勘察: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自行勘察现场,费用自理。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7.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电子版磋商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电子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
开始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3月19日上午9时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19日上午9时30分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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