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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大连分行房地产及资产评估机构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3-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审计

中国民生银行大连分行房地产及资产评估 正文内容

中国民生银行大连分行房地产及资产评估机构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集2024-02(DWZB-20230208)

2.项目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房地产及资产评估机构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A包:110万元,B包:20万元,C包:120万元。

4.最高限价:具体内容详见征询文件第三部分征询要求。

A包:零售及小微客户抵押物房地产评估服务商5家;

B包:对公抵押物资产及其他资产评估服务商4家;

C包:对公抵押物房地产评估服务商5家。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采购需求。本项目以包为基本单位,响应方可投一包或多包,A包与B、C包兼投不兼中,B包与C包兼投兼中。

6.采购及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按年签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响应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单位或自然人(如响应方为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响应方应自行提供没有处于停业、歇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破产状态等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及履约能力的承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3.响应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经审计的近两年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经过审计的证明材料;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担保函),自然人提供征信报告。

4.响应方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响应方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纳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自然人除外。

5.1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凭证或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响应方必须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国家、地方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如免缴)有特别政策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响应方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

5.2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响应方必须是依法纳税的单位;税务管理部门对单位纳税有特别规定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复印件和响应方满足政策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个人所得税除外。

6.响应方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响应方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纸质承诺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注:民生银行或其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时,将现场查询响应方在“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仅适用于查询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报告)的全套“信用信息报告”,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依据查询结果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查询方法详见采购文件内说明。

7.响应方在与民生银行合作(如有)的项目履约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民生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未被民生银行暂停、限制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8.响应方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正常年检,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注册资本(实缴)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合伙制评估机构的出资额(实缴)不低于人民币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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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执业规范,具有规范的评估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制度及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10.在大连当地有较好的信誉,近一年具有与不少于三家其他银行的外部评估合作经验。

11.近三年未受到监管机构及行业管理协会的行政处罚、警告、行业通报批评或其他惩戒措施;

12.无聘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规定的从业人员或允许其他机构以本机构名义开展业务,冒用其他机构名义开展业务的情形。

13.总机构在大连当地。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5.A包:供应商须具有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格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

⑵行业协会颁发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或各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备案函。

B包: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估价机构资格证书或大连市财政局发布资产评估登记备案公告。

C包:供应商须具有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格证书(一级及以上资质);⑵行业协会颁发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或各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备案函。

三、征询文件的发售:

(一)获取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时,下午13:00~16:00时(北京时间)。

(二)获取方式:响应方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响应方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一套)购买征询文件,将以下材料扫描件(须加盖响应方公章)发送电子邮箱(邮件内容应包含本项目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发票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初审合格后口头或书面通知联系人,响应方即可支付文件费

招标代理机构对购买征询文件的响应方进行资格初审,响应方最终的资格审查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

1.响应方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响应方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以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响应方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以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购买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人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委托事由和委托时间)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A包:供应商按照资格要求提供有效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格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行业协会颁发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或各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备案函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B包:供供应商按照资格要求提供有效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估价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或大连市财政局发布资产评估登记备案公告截图。

C包:供应商按照资格要求提供有效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格证书(一级及以上资质);行业协会颁发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或各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备案函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四)征询文件售价:300元/包。

四、征询响应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4年3月21日13:30时(北京时间)

2.请响应方的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征询文件售后不退,电汇或银行转账须注明项目编号)和款项用途,付款后如需邮寄,一律发顺丰速运到付件,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承担任何责任。

2.请响应方的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不予接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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