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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永安洲镇项目区新建施工02标招标
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高 正文内容
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永安洲镇项目区新建施工02标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永安洲镇项目区新建已由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批准2024年度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函》泰高新发改[2024]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泰州市永安洲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泰州市永安洲镇人民政府,项目代建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02标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永安洲镇北部,西至锦江路,南至古马干河,东至泰兴界,北至文胜河,涉及兴隆社区、建安社区、东江社区、上桥社区4个行政村。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本项目共分4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1、泵站工程:拆建泵站14座;2、节水灌溉工程:新建明渠47条,总长度10.418km;3、配套渠系建筑物:新建渡槽1座,新、拆建涵洞58座;4、水泥路建设:新建水泥路15条,总长度5.366km;5、田块整理:整理田块2块,整理总面积2.65亩。总投资约1125万元,总工期210个日历天。
2.3本标段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本标段主要内容包括:1、泵站工程:拆建泵站4座;2、节水灌溉工程:新建明渠9条,总长度2.147km;3、配套渠系建筑物:拆建涵洞18座;4、水泥路建设:新建水泥路4条,总长度1.644km;5、田块整理:整理田块2块,整理总面积2.65亩,造价约293万元,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须认真踏勘现场。
2.4本标段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10个日历天。工程计划2024年3月3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时间为准),2024年10月30日前完工。
2.5付款方式:①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工程进度付款根据合格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前实际支付总额不超过完成的合格工程总价的80%。工程完工验收后,工程初步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0%,工程最终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3%的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且无任何缺陷的情况下按规定付款。
②农民工工资支付:承包人于每月5日前向招标人提供上月经过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农民工考勤表、农民工工作量表和农民工工资表,招标人于每月20日前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向承包人开设的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足额拨付人工费用。承包人原因导致招标人未能及时拨付相应人工费的,承包人仍需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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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的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及以上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或高标准农田项目或农田水利项目等类似工程。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加盖公章,缺一不可。
(4)财务要求:/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A、B、C三类)。
(10)信用等级要求:/
(11)施工设备要求:/
(12)其他要求: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3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6日9时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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