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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兴平市委、市政府大院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1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市政

兴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兴平市委、市政 正文内容

兴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兴平市委、市政府大院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PZFCG20240008
项目名称:兴平市委、市政府大院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兴平市委、市政府大院安保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保安服务 安保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80,000.00 5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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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6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8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10《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2.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2.1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 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2.14《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检总局 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2.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2.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平市委、市政府大院安保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续存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注册登记证;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3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资料;3.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3年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4税收缴纳证明:自2023年任意一个月已缴存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6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9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14日 至 2024年03月2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兴平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26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兴平市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3月26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兴平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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