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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024年中国联通江苏物联网多POD私有云池新建工程设备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3-1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南京招标

关 键 词:联通

2024年2024年中国联通江苏物联 正文内容

2024年2024年中国联通江苏物联网多POD私有云池新建工程设备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2024年中国联通江苏物联网多POD私有云池新建工程设备采购。

1.2预算金额:1123.35万元(不含税)。

1.3供货期:自接到订单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将货物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1.4免费保修期:设备终验合格后至少60个月内有效,符合现行国家规定的质量保修标准。

1.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规定的标准。

1.6本项目划分五个标包。

标包一:负载均衡设备、智能DNS(GSLB)设备采购,包括4台负载均衡(SLB)、4台智能DNS(GSLB)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336.32万元(不含税);

标包二:网络安全设备采购,包括2台态势感知平台、8台态势感知探针、4台WAF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266.06万元(不含税);

标包三:动态防护设备采购,包括4台动态防护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230.12万元(不含税);

标包四:等保设备采购,包括4台抗DDOS、4台IPS、4台防病毒网关、1套蜜罐探针软件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166.17万元(不含税);

标包五:FC交换机(光纤交换机)设备采购,包括8台FC交换机(光纤交换机)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124.68万元(不含税);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其中:

标包一最高投标限价3363200.00元(不含税),具体投标限价详见《2024年中国联通江苏物联网多POD私有云池新建工程设备招标(标包一)-招标文件》“第七章第三条投标一览表”;

标包二最高投标限价2660600.00元(不含税),具体投标限价详见《2024年中国联通江苏物联网多POD私有云池新建工程设备招标(标包二)-招标文件》“第七章第三条投标一览表”;

标包三最高投标限价2301200.00元(不含税),具体投标限价详见《2024年中国联通江苏物联网多POD私有云池新建工程设备招标(标包三)-招标文件》“第七章第三条投标一览表”;

标包四最高投标限价1661700.00元(不含税),具体投标限价详见《2024年中国联通江苏物联网多POD私有云池新建工程设备招标(标包四)-招标文件》“第七章第三条投标一览表”;

标包五最高投标限价1200000.00元(不含税),具体投标限价详见《2024年中国联通江苏物联网多POD私有云池新建工程设备招标(标包五)-招标文件》“第七章第三条投标一览表”;

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包一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2.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一份负载均衡设备、智能DNS(GSLB)设备的同类销售业绩且单个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扫描件,要求同上。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或框架订单下发时间为准,金额以对应的单项合同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项目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同一代理商不能同时投标多家产品。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需提供制造厂商(原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材料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制造商(原厂)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若制造厂商(原厂)和代理商均参与了本项目投标,则代理商投标无效。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标包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50%或为占比最大股东。

2.7、未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以评审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评审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9、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

(1)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

(2)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包二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2.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一份网络安全设备同类(同类业绩是指至少关键字包含态势感知)销售业绩且单个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扫描件,要求同上。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或框架订单下发时间为准,金额以对应的单项合同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标包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或为占比最大股东。

2.7、未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以评审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评审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9、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

(1)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

(2)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包三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2.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一份动态防护设备同类(同类是指业绩包含关键字“动态应用保护”、“动态应用防护”、“动态应用安全”、“动态安全”、“动态防御”、“动态防护”、“动态保护”、“动态对抗”)销售业绩且单个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扫描件,要求同上。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或框架订单下发时间为准,金额以对应的单项合同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标包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或为占比最大股东。

2.7、未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以评审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评审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9、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

(1)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

(2)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包四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2.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一份等保设备同类销售业绩且单份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扫描件,要求同上。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或框架订单下发时间为准,金额以对应的单项合同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标包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或为占比最大股东。

2.7、未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以评审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评审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9、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

(1)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

(2)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包五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2.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一份FC交换机(光纤交换机)设备同类销售业绩且单份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扫描件,要求同上。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或框架订单下发时间为准,金额以对应的单项合同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

2.4、投标产品具备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标包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或为占比最大股东。

2.8、未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以评审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评审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10、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

(1)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

(2)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15日18时00分至2024年03月20日18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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